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2
2/2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霍布斯与洛克的社会契约论之比较的综述报告 社会契约论是政治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旨在探讨人们为建立社会与政治组织而进行的自愿协议。在这个领域中,托马斯·霍布斯和约翰·洛克的思想显得尤为重要。他们分别提出了不同的社会契约理论,这些理论具有独特的特点和不同的发展历程。本综述将分享霍布斯与洛克的社会契约论之比较。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两位哲学家的背景和思想基础。霍布斯(1588-1679)出生于英格兰,是17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他的主要作品包括《利维坦》、《人类本性论》等。洛克(1632-1704)同样是英格兰哲学家,他的代表作品有《政府论》、《论人性》等。虽然两位哲学家的思想背景和发展历程都有所不同,但他们的社会契约论都是从对社会政治问题的思考和分析中得出的。 其次,我们来看看霍布斯和洛克的社会契约论之间的差异。霍布斯强调权力的集中和一元化,认为政府应该是最高法律的制订者和执行者。他认为人类自然状态是他所谓的“战争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们的生命是短暂的,而且是孤独的,因为他们之间存在着相互竞争的冲突。只有通过社会契约,才能建立一个强大的政府,保障人们的安全和福利。霍布斯的政治理论强调了社会秩序和政府维持的重要性。 相比之下,洛克则强调一个自由和平的社会。他认为人类自然状态是一个和平的状态,并强调自由、平等、和谐等价值,反对暴力和压迫。他认为通过社会契约可以建立一个政府,这个政府应该保护人民的自由和产权。洛克的政治哲学重点在于个人自由和保护,而不是政府或国家的权力。 另外,两位哲学家的社会契约理论也存在一些相似之处。首先,他们都认为社会契约是建立国家和政府的必要条件。其次,在他们看来,人们在社会契约中自愿让出了一部分个人权利和自由,以换取政府的保护和维护社会秩序。最后,两种观点都反对无限制的政府权力,认为政府应该受到某些限制和约束。 总结而言,霍布斯和洛克的社会契约论之比较呈现出明显的不同和相似之处。虽然两种理论的重点略有不同,但是他们的观点都对现代政治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同时,霍布斯和洛克的观点也引发了很多有关社会契约理论的辩论和讨论。更重要的是,他们为我们提供了探讨政治和社会组织的基础和框架,使我们更好地理解现代社会和政府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