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8
2/8
3/8
4/8
5/8
6/8
7/8
8/8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论案外人撤销之诉 发布日期:2012-02-24文章来源:互联网 【出处】《法学杂志》2011年第9期【摘要】我国《民事诉讼法》在2007年修正时规定了案外人撤销之诉,在类型上选择了再审型的案外人撤销之诉。由于立法考虑不周,利用再审的审理程序无法审理所有的案外人撤销之诉,不得已立法又规定了一种独立型撤销之诉的审理程序。问题虽然得到了解决,但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关键词】撤销之诉;案外人;审理程序【正文】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案外人可以在执行程序中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若对法院作出的处理裁定不服,并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随后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再审解释》)第5条规定,案外人在执行程序外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第42条对因案外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如何进行审理作了规定。从这些条文中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向……申请再审”、“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等措辞来看,规定的似乎是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以致我国有不少学者直接称这些条文规定的制度为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1]但究其实质,应属案外人撤销之诉。因为后者的目的在于撤销损害案外人利益的生效裁判,与当事人寻求打破生效裁判的既判力,要求对已经处理过的纠纷再次进行处理的再审制度完全相异。在案外人撤销生效裁判的过程中,再审制度不过是其借用的一种手段而已,故本文称之为撤销之诉。鉴于第三人撤销之诉包括四种类型:再审型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上诉型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复合型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和独立型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2]既然我国立法打算利用再审制度来审理撤销之诉,是否意味着我国立法采纳的就是再审型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呢?如果是的话,修改后的再审制度,从启动到审理都已趋于完善,能否认为撤销之诉制度也已趋于完善呢?仔细分析立法条文,发现很多问题有待进一步澄清。比如,《民事再审解释》第42条规定了撤销之诉的两种不同审理程序,这又是为什么呢?这种设计对整个撤销之诉的构架会产生什么影响?立法出于简洁的需要,不可能也无必要对其进行详细解释,这些问题只能通过判例和学理加以阐释。一、立法采纳的撤销之诉类型学术界虽然都同意采用第三人撤销之诉来救济受到生效裁判或调解书损害的案外人,但对于采用何种类型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有不同观点,主要的观点有两种:一种是主张采用独立型的案外人撤销之诉,[3]另一种是主张设立基于再审的第三人撤销之诉。[4]撤销之诉是为第三人设立的一种事后程序保障措施,亦即赋予第三人事后争执前诉判决正确性的机会。在前诉判决确定后,受该判决某种拘束力所及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将该确定判决的部分或全部加以撤销,并提出攻击防御方法,以变更确定判决的内容。再审型案外人撤销之诉和独立型撤销之诉作为事后保护案外人利益的具体方式,二者由于依赖的具体程序有别,仍然存有区别,并对实践产生重大影响。第一,再审型案外人撤销之诉,顾名思义,就是要通过再审之诉来救济案外人。独立型撤销之诉则不依赖再审程序,而是重新设立一套新的、完整的程序来救济第三人。因此,二者之间的第一个区别就是再审型案外人撤销之诉旨在全面颠覆前诉判决之效力,而独立型第三人撤销之诉原则上仅旨在要求撤销前诉判决对第三人不利之部分,对原判决在前诉当事人间之效力并不产生影响。[5]第二,由于再审型案外人撤销之诉必须对原诉讼标的的法律关系继续进行审理,因此再审之原告在理论上势必对原诉讼标的法律关系有当事人适格者为限。而独立型第三人撤销之诉既然主要在于撤销该判决对该第三人不利之部分,似不必在所有之案件中均以对前诉之诉讼标的法律关系有当事人适格者为限。因此,得提起独立型第三人撤销之诉之主体范围在本质上即势必较再审原告广。第三,再审型案外人撤销之诉由于在许多方面,如管辖、时效、客体、诉状要求、诉讼费用缴纳、审理等方面可以直接依据再审程序的规定进行操作,无需单独重新规定,因而可以减少立法内容,降低立法成本,保持立法简洁。独立型第三人撤销之诉,则从启动到审理都必须重新规定。第四,由于再审型案外人撤销之诉的启动与审理均按再审程序的规定进行,就审理而言,具体适用一审程序还是二审程序审理取决于前诉裁判生效的审级。如果是一审以后生效的,撤销之诉就适用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如果是二审以后生效的,就适用二审程序进行审理。独立型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启动与审理则按法律单独规定的程序进行。要判断我国立法到底采纳了何种类型的撤销之诉,第一是看立法是否为撤销之诉单独制定了完整程序。从《民事诉讼法》第204条和《民事再审解释》第5条的规定来看显然没有。第204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