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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刑事诉讼价值的平衡———英俄近年刑事司法改革述评世界各国近年都不同程度地进行着或者酝酿着刑事司法改革据笔者的考察英国和俄罗斯联邦所进行的刑事司法改革在追究犯罪和保护人权上采取了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令人瞩目特作简要述评。英国的刑事司法改革可以一直回溯到上个世纪中期。对如何改革传统的英国刑事司法体制有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刑事司法体制的首要目标是查明事实和打击犯罪而传统的刑事司法体制不利于事实的查明主张赋予警察更多的查明犯罪的权力主张废除沉默权;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刑事司法体制的目标是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和保护个人的自由而不是查明案件的事实主张加强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和对警察权力的限制。2002年7月英国由大法官、总检察长和内政大臣共同签署的政府白皮书———《所有人的公正》正式公布提出要进一步对刑事司法制度进行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强调对犯罪的控制和案件事实的查明。白皮书指出英国传统的刑事诉讼程序过于关注技术性和程序性问题而忽视刑事诉讼的真正目标———查明事实和认定犯罪。文件强调:“我们将确保从犯罪发生的那一刻起一切都围绕着准确追究犯罪、实现公正来进行。刑事诉讼程序应当被调整为朝着这样的目标: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尽可能及时地判决犯罪人有罪并且把任何防碍这个目标实现的机会减少到最小限度。”文件明确指出这样的重心转移将以牺牲被告人的利益为代价因为目前刑事司法体制存在着十分严重的问题:“太少的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太多的被告人违反保释规定;太慢的程序将他们交付审判;太多的有罪的人被无罪释放;太多的人没有获得应有的惩罚。”第二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所有人的公正》关注的焦点正如其题目所表明的是纠正刑事司法过程中的权利保护不平衡。该文件主张刑事司法体制应当向有利于被害人和证人的方向重新平衡确保在控辩双方的权利上实现公正的平衡并且确保被害人和证人看到正义得到更经常并且更快地实现。第三对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改革。基于对现行制度赋予被告人过多权利的批评该白皮书主张对法律实践进行进一步改革。该白皮书主张改变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以使更多的真正有罪的人被判决有罪。禁止双重危险是一种古老的原则其内容是指人如果已经被判决无罪则不能因为同一罪行再次受到审判。而政府白皮书主张建立一项对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例外即在严重的案件中如果存在令人信服的新证据可以重新审理。第四对证据规则的改革。白皮书对证据规则的改革意见还很粗略提出制定《刑事证据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典》由一个新的“刑事诉讼规则委员会”具体起草。比如政府主张修改传闻规则扩大证人书面证言适用的范围允许证人参考他们的先前的、原始的陈述;被告人先前定罪(前科)也可作为证据使用除非有正当理由例如会危害受到公正审判的权利。第五对陪审团审判的案件范围和治安法院量刑权限的改革。政府主张在刑事法院允许被告人享有要求仅仅由法官进行审理的权利。法官自由裁量是否同意这个申请并说明决定所依据的理由。政府在白皮书中主张限制陪审团审理案件的范围和数量在严重、复杂的欺诈案件某些其他的复杂和时间很长的案件或者陪审团可能受到恐吓的案件中允许仅仅由法官进行审理。在陪审员受到威胁的案件中政府考虑通过立法给予法官决定由他自己单独继续审理而毋需有陪审团参加的权力。另外为了提高效率政府主张扩展治安法院的量刑的权力从原来的6个月监禁扩展为12个月以减少移送刑事法院量刑的案件数量。按照英国的法律制定过程《所有人的公正》中提出的改革设想还只是政府的计划要想成为正式的法律还要经过议会的立法程序。目前在公众在媒体中正在进行热烈的讨论公众关注的焦点是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和限制陪审团适用范围的问题。同时国际上对此改革文件也十分关心引起相当大的反响。美国律师协会的杂志评价说:“如果议会批准这些改革建议这些变化将影响英国普通法体系的一些基石。”俄罗斯的新刑事诉讼法典1991年12月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沿用原刑事诉讼法典并对之进行增删、修订但原刑事诉讼法典的基本框架没有改变。直至2001年11月22日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才通过新《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该法典于2001年12月5日经联邦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7月1日生效。其间2002年5月29日和7月24日又通过了两个法律文件对新法典作了79条修订。新刑事诉讼法典的重要内容和特色如下:(一)规定追究与保障并重的刑事诉讼目的。(二)确立了国际法优先原则。(三)司法审查原则。(四)实行控辩双方辩论制。新法典第十五条确立了辩论制诉讼模式具体规定如下:“1、刑事诉讼实行控辩双方辩论制。2、指控、辩护和刑事案件判决等职能相互分开不得由同一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