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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与中日琉球交涉 分类:HYPERLINK"http://www.qikan.com.cn/Category/461.html"\t"_blank"教学研究 作者:HYPERLINK"http://so.qikan.com/Search.aspx?m=2&i=1&f=2&k=%c6%dd%c6%e4%d5%c2"\t"_blank"戚其章 字数:2879 来源:HYPERLINK"http://www.qikan.com.cn/MagDetails/0457-6241A/2007/3.html"历史教学·高校版HYPERLINK"http://www.qikan.com.cn/MagDetails/0457-6241A/2007/3.html"第3期 [摘要]在近代中日关系史上,中日琉球交涉占有特殊的地位,身为北洋大臣的李鸿章在交涉中的表现为世诟病,然考诸史实,李鸿章虽在琉案发生之初持消极态度,但后来他坚持“兴灭继绝,护持弱小”的原则,否定日本灭之琉球的两分办法,提出“存琉球”案以复国的两分琉球主张,并反对总理衙门与日使草签《琉球条约》《配加条款》是应当肯定的。[关键词]李鸿章,中日琉球交涉,“分岛改约”案,“割岛分隶”案,“存琉复国”案[中图分类号]K25D8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7-6241(2007)03-0011-05在近代中日关系史上,中日琉球交涉占有特殊的地位,因其历时多年而无结果,终成悬案。在这场交涉中,身为北洋大臣的李鸿章作为主要当事人,自始至终参与其事,其表现历来为世诟病,甚至称他执行的是“一条投降外交路线”。究竟应该如何评价当时李鸿章在对日交涉过程中的表现,笔者认为还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一、中日琉球交涉的背景1879年日本侵吞琉球,标志着近代中国东部边疆危机的开始。早在1874年日本发兵入侵台湾之初,即将琉球作为下一步侵夺的目标。日本政府制订的《台湾藩地征伐要略》明确指出:“盖控制琉球之实权皆在我帝国,阻止琉球遣使纳贡(中国)之非礼,可列为征伐台湾以后之任务。”琉球群岛处于中日两国之间,分为三十六岛,北部九岛,中部十一岛,南部十六岛,是一个岛国。1372年(明洪武五年),明太祖朱元璋派行人“以即位建元诏告其国”。琉球王察度派遣其弟泰期来华,朝贡方物,上表称臣。自是,琉球遵奉明朝正朔,每隔年遣使朝贡以为常例。至万历间,“日本方强,有吞灭之意。琉球外御强邻,内修贡不绝。”1591年(万历十九年),丰臣秀吉用兵朝鲜,派岛津家征至琉球征粮糈,为琉王尚宁所拒。至1609年(万历三十七年),日本决定对琉球动武,“以劲兵三千,掳其王,迁其宗器,大掠而去”。并强逼尚宁立誓文,岁输八千石粮于日本萨摩藩,以当纳款。时浙江总兵官杨宗业奏报明廷,朝命严饬海上兵备,以备缓急。两年后,日本释尚宇归。入清后,琉球遣使缴明朝敕印请封,允之,诏封琉球国中山王。此后,封贡相继,迄于晚清。此琉球“两属”说之来也。虽然如此,直到19世纪中叶,琉球仍自成一国,内政、外交皆由自主。1855至1859年间,琉球曾先后与美、法、荷兰等国签订通商条约。1872年(清同治十一年),日本政府以明治天皇亲政,示意琉球朝贺。琉球国王尚泰不敢违忤,派王子尚健为正使,三目官向有恒为副使,赴日朝贺,贡献方物。不料日本政府趁此机会,由天皇睦仁下诏,以琉球为藩,封琉球国王为藩主。这是日本走向侵吞琉球的第一步。翌年,便将琉球置于日本府县同列,受内务省管辖,并向大藏省缴纳租税。到1874年(同治十三年),日本内务卿大久保利通便正式提出了一个逐步实现吞并琉球的计划。内称:琉球两属状态,自中世纪以来,因袭已久,难于遽加改革,以致因循至于今日。今者中国承认我征蕃为义举,并抚恤难民,虽似足以表明琉球属于我国版图之实迹,但两国分界仍未判然。今以琉球难民之故,我曾费财巨万,丧亡多人,以事保护,其藩王理宜速自来朝,表明谢恩之诚,然至今尚未闻有其事,其故盖在畏惮中国。今如以朝命征召藩王,如其不至,势非加以切责不可。是以姑且缓图,可先召其重臣,谕以征藩事由及出使中国始末,并使令藩王宜自奋发,来朝觐谢恩,且断绝其与中国之关系。在那霸设置镇台分营,自刑法、教育以下以至凡百制度,逐渐改革,以举其属我版图之实效。继召琉球三城司池城安规到东京,由大久保出面告以:“维新以来,与外国交涉等事,统依国际公法,然而琉球藩尚成两属形式,今日若不改革,则将受中国干涉,又将成为异日纠纷之因素。是以我政府思虑及此,在那霸设镇台分营,以保护琉球人民。”琉球虽为中日“两属”状态,但依照国际公法仍系自主之国,故池城安规当面加以拒绝,要求按历史成规与旧例行事。双方遂形成僵持局面。日本政府既不遂所求,决定采取断然措施,向琉球发出强制命令:“(一)为对中国朝贡而派遣使节及庆贺清帝即位等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