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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方案》的通知 淄教电字[2009年]8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我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水平,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的进程,根据《淄博市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2009-2011年发展规划》《淄博市各类教育办学水平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HYPERLINK"http://www.zbedu.net/files/8号.doc"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方案HYPERLINK"http://www.zbedu.net/files/区县.doc"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标准(区县)HYPERLINK"http://www.zbedu.net/files/学校.doc"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标准(学校) 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方案 为提高我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水平,促进全市课程改革、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的进程,根据《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2009-2011年发展规划》《淄博市各类教育办学水平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建立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制度。评价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激励、诊断、改进的作用,以信息化环境建设为基础,以信息技术应用与研究为重点,以提高教学质量、培育创新发展人才为目的,加强引导,注重实效,创新发展,着力培育全市基础教育发展的信息化优势,为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服务,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 二、评价原则 发展性原则。评价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引导区县、学校明确发展方向,科学配置资源、强化应用、完善机制,培育教育发展的信息化特色和优势,通过教育信息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过程性原则。充分关注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过程,引导学校不断反思发展现状,确立新的发展目标,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使评价过程成为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过程。 多元化原则。注重评价内容的多元化(机制、环境、应用、培训等),评价方法的多元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参与主体的多元化(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家长、社区代表等)。 三、评价的主要内容 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分对区县和学校的评价两类,主要包括组织与管理、信息化环境建设、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信息技术应用与研究、教育技术能力建设等主要指标。 四、评价的方式 对区县和学校的评价,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通过学校自评、区县评价、市里随机抽查的评价方式,对区县、学校的评价结果进行验证、核实,同时将年度重点工作的组织推动情况,计入最终的年度评价结果。 每学年末前,学校根据《中小学教育信息化评价指标》自查打分,并撰写自评报告,上交到区县教育信息化主管部门;区县根据学校自评和对组织复评,写出本区县教育信息化综合评价报告,并与区县评价指标自评得分表,一并上报到市教育信息化主管部门。 市对区县、学校进行教育信息化专项评价,时间届时确定或与市对区县政府的教育年度督导评估工作一并协调安排。对学校的评价,采取局属学校全部参与,区县学校分类分层抽查的方式进行。 五、评价结果的运用 每年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后,将汇总对各区县与局属学校的评价结果,形成年度全市教育信息化发展报告,向全市公布。 每三年召开一次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根据历年对区县、学校的评价情况,对成绩突出的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停滞不前、管理运行不畅的单位给与批评教育。 各区县要按照本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对所辖区域的学校教育信息化做好评价和督促、指导工作。 附件: 1、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标准(区县) 2、淄博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价标准(学校)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淄博市中小学信息化工作评价标准(学校) 一级指标二级 指标评价标准计分说明自评得分复评得分A1 组织 与管理 30分B1 机构 建设 10分学校领导班子对技术改变教育达成共识;有自觉主动、科学有序的行动,改善发展环境,营造发展氛围;重视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鼓励、支持技术应用普及与实践创新;积极争取政府、家长、社会对学校使用技术的多方支持;有分管的领导,且领导班子带头使用技术。 成立教育技术中心;主任享受学校中层待遇;人员结构合理,有技术学科教师、多学科教学骨干、网络管理教师共同参与;教育技术中心职责明晰(设备管理与维护、技术学科教学、技术应用与实践创新、教育技术培训等);工作得到师生充分肯定。教育技术中心50个教学班以上的至少8人,24至4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