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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气市场液化气规范整顿工作 实施方案模版 为规范整顿我镇液化石油气供应市场,实现统一供应、 运营安全、服务规范、便民便利的目标,依据《城镇燃气管 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液化石油气市场规 范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2]41号)、《## 县液化石油气市场规范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相关 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实现我镇液化石油气充装配送由指定站点统一供应,并 逐步推进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由用户向充装企业转移,保证 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测和按期报废;将钢瓶销售配送服务 纳入液化石油气站的经营范围;强化对液化石油气的充装、 运输、储存、配送的管理,遏制液化石油气安全事故,确保 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1、整顿我镇液化石油气充装秩序,按照《##县人民 政府液化石油气市场规范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根 据对液化石油气使用便民便利的原则,对县政府确定保留的 位于我县域内的四个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划定供应销售许可 范围,我镇由##兴盛液化气站负责供应。同时根据需要,允 许此次保留的充装站设置若干配送站点进行配送。 2、加大监督管理整治力度。严格实行液化石油气充装 站负责配送钢瓶制度,加强对非自有产权钢瓶、过期未检钢 瓶、报废钢瓶充装和参杂使假、以次充好、倒装倒灌的非法 行为的整治力度,对于无牌无证、乱摆卖、利用机动车辆流 动销售黑气的行为,将全力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3、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稳妥的推进液化石油气钢瓶产 权由用户向充装企业转移,逐步达到用气单位及个人在购买 液化石油气时,使用供应站点自有产权钢瓶,并严格按照《关 于印发###市液化石油气钢瓶回购、报废及租赁价格的指导 意见的通知》标准运行。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 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镇长 副组长:#####综治委员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边防派出所所长 #####国资公司副经理 #####国资公司副经理 成员:城管中队、镇建办、安管办、交通办、派出 所、司法所、#村、#村、#村、#村、#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城管 中队由队长####负责,联系电话(燃气举报电话):######。 四、责任分工 (一)镇建办、安管办:负责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 市场,严格经营许可管理,督促充装站点按照许可条件办理 申请,合法燃气许可证。设立燃气举报电话,负责受理涉及 燃气管理的各类举报并及时处理反馈。 (二)城管部门:负责我镇今后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 检查。组织查处非自有产权钢瓶、过期未检钢瓶、报废钢瓶 充装和参杂使假、以此充好、倒装倒灌给企业和个人的非法 行为。查处非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燃气行为。 (三)公安部门:负责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妨碍 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对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负责配合各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处理我镇燃 气整治办公室转来的违法违规储存、运输、经营液化石油气 行为。 (四)交通部门:负责查处无牌无证、乱摆卖、利用机 动车辆流动销售黑气的行为。严格查处去往外地跨区域运输 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车辆。 (五)各村:负责本村范围内的燃气安全整治工作。对 其他企业和个人违规违法从事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配送经 营的行为,有监督举报义务。 五、整治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照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气、暴力 抗法的行为。 (二)未执行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转移管理制度的行 为。 (三)灌装使用不合格钢瓶、报废钢瓶、超期未检钢瓶 和非自由产权钢瓶,无准运证车辆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 为。 六、整治工作的安排 整治工作分为联合整治和专项整治两种形式。联合整治 有镇整治办公室带头,根据整治内容从相关成员部门抽调人 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场所进行突击检查。专项整治由 各成员部门按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自行组织专项检 查,施行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制度,将整治工作做好。 七、整治工作要求 (一)镇建、城管、公安、安管、交通、各村等相关部 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我镇 今后的整治工作做的完善。 (二)真正的利用好广播、传单等媒体,广泛的宣传液 化石油气行业规范整顿内容和要求,对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各部门在本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 问题及疑难问题,应及时通报给镇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综合 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综合整治领 导小组办公室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