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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指导之我见 教育家叶圣陶说过:“教是为了不教。”因此,教师在教学中不仅要向学生传授书本知识,更重要的是加强学法指导。教会学生如何学习知识,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那么,在语文教学中如何落实学法指导,培养学生自学的能力呢?由于学生的认识规律是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所以上课开始便向学生灌输抽象的学习方法是很难被小学生所接受的。即使接受了也只是机械地记忆,而不是理解,更谈不上应用。因此,学法指导的第一环节应先让学生积累一定的感性认识。即通过教学中的示范性指导,让学生从教师的教学中感知学法,领悟学法。这就要求教师的示范过程必须做到两点:一是教师的教应做到线条明确,层次清楚,便于学生发现和领悟学法。二是教师的教应做到难易适度,便于学生尝试和运用学法。 通过第一部分的学习,学生积累了一定的感性认识,如果不及时加以指导和归纳,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他们对学习方法的认识就不能深化,也就达不到掌握技能方法的目的。因此,当学生对学业法的感性认识达到一定的程度时,教师要及时引导他们对第一部分的学习过程进行简要回顾。使其从回顾中发现和领悟学法,再用一定的方式指导学生将发现的领悟到的学法归纳出来。使他们对学法的认识更加清晰和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