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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制度经济学获诺奖看产权市场功能 2009年10月12日,瑞典皇家科学院公布当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美国的艾利诺•奥斯特罗姆和奥利弗•威廉姆森两位经济学家凭借在新制度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与政策及政府规制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共享2009年诺经奖。这也是新制度经济学家继1991年的科斯和1993年的诺思之后,第三次荣获该奖。 一、新制度经济学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主流经济学说所谓新制度经济学(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就是用主流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制度的经济学。迄今为止,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初具规模,已形成交易费用经济学、产权经济学、委托—代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新经济史学等几个支流。纵观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环境问题的加重,其实根源都在于制度的缺失。 奥利弗•威廉姆森被誉为重新发现“科斯定理”的人,至少是由于他的宣传功劳,才使科斯的交易费用学说成为现代经济学中异军突起的一派,并汇聚了包括组织理论、法学、经济学在内的大量学科交叉和学术创新,逐步发展成当代经济学的一个新的分支。“新制度经济学”就是威廉姆森对这一新分支的命名。 (一)新制度经济学的由来制度,指人际交往中的规则及社会组织的结构和机制。制度经济学是把制度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经济学分支。它研究制度对于经济行为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经济发展如何影响制度的演变。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始于科斯的《企业之性质》,科斯的贡献在于将交易成本这一概念引入了经济学的分析中并指出企业和市场在经济交往中的不同作用。威廉森、德姆塞茨等人对于这个新兴学科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20世纪60年代以来,经济学最为令人瞩目的发展之一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新制度经济学与传统的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一起,共同构成了当代经济学的完整体系。新制度经济学从新的视角来解释制度并检查它的结果,对越来越多的引导经济事务的具体制度安排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并且为改变这些安排以增强经济效率提供理论基础。新制度经济学的各种理论分析是建筑在现代经济学主流的新古典主义的分析框架中的。拥有和其他主流经济学分支一样的研究模式使得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成果远比之前的制度经济学更容易为大多数经济学家所理解和认同。随着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制度安排已经和消费者偏好,生产技术,以及资源一样成为经济学家考察人类经济活动的重要视角。 威廉姆森在新制度经济学发展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决定性的。首先,“新制度经济学”作为一个经济学科的术语,是威廉姆森于1975年首先提出使用。其次,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内容交易成本理论是科斯1937年在论文《企业的性质》中首先提出的,但是,直到20世纪70年代,科斯都没有把“交易成本”作为一个有严密定义的概念明确提出。这在客观上阻碍了科斯有关交易成本的思想在经济学家中的传播和认可。正是威廉姆森,根据科斯的思想,提出了“交易成本”的概念,明确界定了其范畴。威廉姆森又进一步指出了决定交易成本大小的各因素,并使用交易成本理论广泛解释各种制度安排,尤其是现代经济活动中的企业制度。可以说,是科斯奠定了新制度经济学的思想基础,威廉姆森将其大力发展和规范,使其被广为接受,最终使新制度经济学成为现代经济学中的重要一支。 (二)威廉姆森的主要论点威廉姆森以交易为基本分析单位,以对不同组织方式的交易费用进行具体的经济学分析,探究在什么情况下会使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到使它失效的程度。 一是机会主义行为。经济生活中的人总是尽最大能力保护和增加自己的利益,也就是说,经济中的人都是自私的,而且,为了利己,还可能不惜损人。不过,人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约,违反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法律使损人利己的行为受到一定的节制。威廉姆森把人一有机会就会不惜损人而利己的“本性”,称之为机会主义。人的这种本性直接影响了以私人契约为基础的市场效率。市场上交易的双方不但要保护自己的利益,还要随时提防对方的机会主义行为。每一方都不清楚对方是否诚实,都不敢轻率地以对方提供的信息为基础,而必须以自己直接收集的信息为基础做出交易决策。因此,机会主义的存在使交易费用提高。交易越复杂,交易费用提高的幅度也越大。 二是不确定性。包括经济生活在内的人类社会发展变化,不是简单的机械运动,不可能完全准确预测未来的局势,或者说充满着不准确性。在市场中,一项交易从发生到完成总要持续一段时期,在该时期中可能会发生很多影响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从而影响交易契约的执行。又由于合同执行者很可能有机会主义行为,那么,当市场条件变化对他不利时,他可以借口契约的前提改变而停止履行合同,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给交易伙伴造成损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交易双方将尽可能把契约写得十分复杂,力图包括一切未来的可能性,以及每一种情况发生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任何契约不可能是完全的,总会给机会主义行为留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