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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夫妻离婚保单归谁目录案例概述问题相关知识点1.根据相关条款规定,凡已开始领取每隔三周年领取生存返还金者,不得解除保险合同。其前夫已于2010年8月从保险公司领取过一次1万元的生存返还金,此保险合同已经不能解除。龙先生虽与吕女士已无保险利益关系,按《保险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此保险单可作无效处理。但是龙先生与吕女士离异后,吕女士对自己被保险人的身份一直没有提出异议,应视为默认。现在他俩共同的儿子死亡,吕女士主动提出双方之间已没有保险利益关系,此保险合同必须作出重大修改。鉴于此保险合同仍为有效合同. 2.按照《保险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我们应作出对被保险人有利的解释。通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将此保单判由吕女士所有。 谢谢观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