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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及廉租住房建设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案例分析 一、审计项目背景概述 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是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惠民 工程。2009年初,灌南县审计局对2005年以来全县的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 的计划、建设规模、项目管理、分配销售等情况,各项资金的管理、收支、分配 情况,有关各项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以及项目运行的整体效益进行了审计,取得 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二、审计评价标准 (一)项目建设的政策性评价标准 1.《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 2.《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第162号令) 3.《江苏省省级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建〔2008〕11 号) 4.《灌南县经济适用房管理暂行办法》(灌政发[2008]56号) 5.《灌南县城镇廉租住房货币配租和公房租金减免实施办法》(灌政发[2007]59 号) (二)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评价标准 经济性指标主要是指经济适用房及廉租住房建设专项资金的筹集、拨付情况, 主要指标包括项目资金到位率;效率性指标主要包括资金利用率;效果性指标主 要包括项目资金节约率、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 (三)项目建设的社会效益评价标准 主要是实施该项目产生的社会影响,主要包括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满意率。 三、审计程序和方法 (一)调查经济实用房、廉租住房保障基本情况及政策执行效果 一是了解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的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方针性文件等。 二是到发展改革、房改办、财政、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部门调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经济实用房、廉租住房保障 的筹资渠道和资金结构;经济实用房、廉租住房购置的规模和类型;经济实用房、 廉租住房保障的方式、条件、标准以及住房保障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以 及所取得的成效。 (二)揭示经济实用房、廉租住房保障是否存在突出问题 1.到财政、房管局调查用于经济实用房、廉租住房收购,改建省级专项补助资金 的分解和下拨和未及时到位情况,地方建设资金未足额落实情况。检查经济实用 房、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是否纳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是否按规定将土地出让净收 益的10%以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金 额全部用作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 2.利用AO系统中数据比对功能,对“经济适用房审批表”、“廉租住房补贴 表”、“灌南县低保户名单”、“特困户名单表”、“购房明细表”等五张业务 表进行检查,审查购买经济适用房和享用廉租住房补贴的家庭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政策,有无提供虚假资料享受政策优惠的情况。 3.实地勘察经济实用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计划投资和工作量完成情况。 (三)调查经济实用房、廉租住房保障的社会效益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经济实用房、廉租住房建设专项资金的满意 程度。 四、审计结果与建议 (一)摸清了专项资金的总体情况 2005年以来灌南县共筹集经济适用房及廉租住房建设专项资金5764733.59 元,县房改办共支出经济适用房及廉租住房建设专项资金4104143.73元,其中经 济适用房及廉租住房在建工程支出3931366.60元,支付低保户住房租赁补贴 172777.13元;到2008年2月末结存资金1660559.86元,其中,县财政廉租住房 住户116177.46元,房改办账户结存1544412.40元。 (二)揭露出资金筹集、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户型结构不合理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 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县人 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居民的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户 型面积和各种户型的比例,并严格进行管理。审计调查发现,某地一期经济适用房 已销售的398套住房平均面积97.34平方,其中75平方米以下的小套住房30套, 占7.54%;75~90平方米的中套住房65套,占16.33%;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303套, 占76.13%。房源户型与经济困难户支付能力不相适应,给低收入家庭购房带来一 定的困难。 2.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不足为解决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问题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提出五条资金来源渠道:一是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廉 租住房保障资金;二是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余额;三是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0%;四是 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五是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审计发现,2005 年以来,县财政只在2008年预算安排住房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5万元,全县住房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