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10
2/10
3/10
4/10
5/10
6/10
7/10
8/10
9/10
10/10

亲,该文档总共29页,到这已经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直接下载吧~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党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5篇 党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5篇 篇一根据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 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 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力争在2011年底前,相关部门依托政府网站,全面设 立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共 享专栏),链接和整合其相关部门建立的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逐步建立健全全县 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按要求建立信用档案,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基本达到全覆盖, 初步实现全县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 互通和互认共享。 二、实施原则 (一)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防止重复建设。要按照整体 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县政府网站 开通专栏,集中公布信息,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和资源 浪费,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共享,将这项工作与 治理商业贿赂、推进政务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结 合起来,相互促进。 (二)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务求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 要认真研究国务院、省、市有关部门制度、发布的本行业(系 统)内项目信息和信用评价标准,按照县级统一的信息公开 共享规范和基本指导目标要求,依据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 金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重大 事项以及信用信息等确定需公开项目的范围,条块结合、上 下联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依规, 及时、准确、完整地通过“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 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规范发布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 (三)点面结合、分步实施,注重经验总结。要探索途径、 树立典型,采取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方式,积极推广成功 做法和建设经验,整体推进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成立机构,落实责任。2011年9月,成立在县工程 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的县 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 小组(以下简称县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由县工信委、县 检察院、县发改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 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信息办、县房管局、县建设规划局、 县交通运输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法制办、县国税局、人行永修县支行 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委,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 领导和联络员。2011年9月20日前,各部门(单位)成立相 应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并根据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 务分工。此项工作在县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下,由县工信 委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积极整合各类资源, 实现与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信息共享和管理联动。各行业 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系统)内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 设工作,相关企业基础信息由企业登记主管依据职能公开, 相关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的基础信息由建设资质管理 部门依据职能公开。 (二)编发目录,明确要求。2011年9月30日前,各相 关部门(单位)按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 录(试行)》的要求,梳理工程项目相关信息,编制完成本部 门(单位)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主动公开和 依申请公开的范围,规范工程项目审批、实施、验收各阶段 的相关信息内容和格式,明确信息收集、报送、审核、发布、 检查等方面的要求和程序规范。同时,按照《工程建设领域 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试行)》的要求,结合本行业(系统) 内相关信用信息标准规范,梳理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个人)信 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个人执业信息等相关信用信 息,编制完成本部门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目 录。按照信用信息目录和共享标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相 关信息,形成共享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个 人)信用信息体系、企业(个人)征信和信用评价体系等。 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除了要建立健全本行业(系统)内 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完善工作制度和配套措 施外,还要加强对本行业(系统)内部的指导。 (三)建立专栏,推进公开。2011年9月25日前,各部 门(单位)按照《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 开共享规范(试行)》的要求,在政府网站设立“工程建设领 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各有关部门要 根据审批和管理权限,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 公布项目信息。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要按照《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制定和发布相应依据、程序和标准。同时,还 要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 栏”中公开工程建设从业主体资质、项目业绩、信用评价、 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等诚信信息。 (四)定期考核,严格监督。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