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外国抽象行政行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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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必丰*:抽象行政行为的由来、范围和合法要件作者:叶必丰发布时间:2006-10-20来源:《公法评论》第一卷目次一、抽象行政行为概念的由来二、抽象行政行为的范围三、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四、结语抽象行政行为是相对于具体行政行为而言的,是行政法学上的一个特殊概念。法理学上并没有相应的抽象法律行为之说,民法学上也没有抽象民事法律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不仅给实务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认定带来了困难,也为行政主体规避司法审查开了方便之门,因而受到人们的质疑。[1]但这种分类及其概念在其他国家是否同
抽象行政行为.ppt
第三编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概述(二)行政行为的分类体系如下:重点区分: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以相对人是否特定为标准界定。分作专题论述。(一)、抽象行政行为(二)、制定问题②、权限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权限有三:(1)为执行法律的规定;(2)为执行国务院自身的职权;(3)为执行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授权的事项。其中国务院根据第三项职权制定的行政法规属于授权立法的范畴具有一定特殊性后文讲详述。③、立项有权报请国务院立项制定行政法规的是国务院下属部门。国务院法制办在汇总个
抽象行政行为课件.ppt
第四章抽象行政行为案例一:报考公务员超龄被拒案刘家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思考题分析注:《国家公务员法》2006年1月1日起生效于当时并不适用因超龄被拒的其他案件案例二:乔占祥诉铁道部案一、基本案情二、思考问题第四章抽象行政行为第一节抽象行政行为概述第二节行政立法行为(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二)行政立法的特点1、行政立法的行政性质(二)行政立法的特点2、行政立法的立法性质【注意】行政立法区别于权力机关立法二、行政立法的分类(一)职权性行政立法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习题.ppt
习题1.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正确?()A.抽象行政行为可以反复适用,具体行政行为只能适用一次B.抽象行政行为具有规范性,具体行政行为具有确定性C.抽象行政行为调整不特定的多数人,具体行政行为调整特定的对象D.抽象行政行为的主体可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无可诉性2.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A.公路局关于高速公路收费的通知B.县级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C.某区政府对新华小区房屋拆迁所作的行政决定D.市工商局批准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申请的行为3.下列何项属于抽象行政行为?()A.某长江大桥桥头有一块牌子,
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复议.docx
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复议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及范围界定抽象行政行为是一个学理概念,是指行政机关针对非特定主体制定的,对后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反复适用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从特征上说,非特定人是相对特定人而言的;对后发生法律效力是指其效力及于未来;可以反复适用是指可以不止一次地适用该规范性文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才能称为抽象行政行为。例如,县政府关于某项收费的文件是针对非特定人的,而且对未来生效,但对相对人不能反复适用,不具备第三个条件,因此,收费文件不是抽象行政行为。关于抽象行政行为的范围,理论界普遍认为,抽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