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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泰康顺骨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阅读指引 (通过电话渠道销售) 本阅读指引旨在帮助您..........(投保人...,以下含义相同......)理解条款....,具体..内容以条款约定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第六条 您有权按约退保…………………………………………………………………………第十五条 &您应当履行的义务 您应如实告知………………………………………………………………………………第九条 您应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第十一条 &您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发生责任免除情形之一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七条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慎重抉择……………………………………………第十五条 我们对条款中出现的一些重要词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第二十一条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本页内容结束> 信泰康顺骨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条款目录 第一部分您与我们的合同第十一条保险事故的通知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第十二条保险金的申请 第二条投保范围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给付 第三条保险期间及保险责任的开始第十四条保险金的申请时效 第四条续保第六部分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第二部分我们提供的保障第十五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第五条保险金额第七部分其它需要注意的事项 第六条保险责任第十六条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第七条责任免除第十七条职业或工种的变更 第三部分如何支付保险费第十八条地址变更 第八条保险费的支付第十九条合同内容的变更 第四部分如实告知第二十条争议处理 第九条如实告知第八部分释义 第五部分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第二十一条释义 第十条受益人附表:《信泰康顺骨折意外伤害保险》骨 折部位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本页内容结束> 信泰康顺骨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信泰康顺骨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08年6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一部分您与我们的合同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信泰康顺骨折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保 险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 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原件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件亦视为本合同 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原件相同;若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件的内容与原件内容不一致,则以 原件内容为准。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三周岁至六十五周岁,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者,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本合同的投保人。 第三条保险期间及保险责任的开始 本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的起止日期载明于保险单上。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本合同生效 日载明于保险单上。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续保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是否续保。投保人选择续保的,本公司可在本合同期满前审核确 定是否同意续保。若本公司同意续保,在收取续保的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延续一年;若本 公司不同意续保,将在本合同期满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保人。 第二部分我们提供的保障 第五条保险金额 信泰康顺骨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本合同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载明在保险单上。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身故保险金给付总额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 额。 第六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意外骨折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符合本合同定义的骨折的,本公司按照《<信泰康顺骨折 意外伤害保险>骨折部位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给付意外骨折保险金,其金额等于 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本合同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信泰康顺骨折意外伤害保险>骨折部位与保险金给付比 例表》(见附表)中所列不同骨的骨折时,本公司将分别按各骨骨折给付比例给付各骨的意外 骨折保险金。本合同对同一块骨的骨折给付以一次为限。 若同一意外伤害导致同一肢体断离或同一块骨的骨折,不论该肢体或该骨发生一处或多 处骨折,仅按一项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意外骨折保险金。 二、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 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本合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