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10
2/10
3/10
4/10
5/10
6/10
7/10
8/10
9/10
10/10

亲,该文档总共27页,到这已经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直接下载吧~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国际商法第一章绪论假如某中国进口公司与某美国商人订立货物买卖合同,将中国的家俱标上美国商人指定的商标出口到美国,并由其分销到美国各地,合同并未约定是用什么样的法律。后中国进出口公司因第三人提起商标侵权之诉而受到损失。 请问:该案适用什么法律?中国进出口公司是否违反了权利担保义务? 第一节国际商法概述 国际商法内容二、国际商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 (一)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 (二)国际商法与国际贸易法的关系第二节国际商法的渊源 (1)涵义:是在长期反复的国际商事交往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得到各国普遍承认或遵守的商事活动的习惯做法,由此成为公认的国际商事原则或规则。 (2)构成要件:内容确定性、反复使用性、普遍遵守性 1、涵义:指各国规范、调整涉外商事活动及其关系的成文法和判例。 2、原因: (1)国际法渊源认可度制约 (2)国际法渊源涵盖面制约 某年6月7日上午,原告亨索恩打电话给英国某县弗拉曼克街建筑物协会表达了购房意愿,该协会秘书先发出每所750英镑的口头要约,后又面交载明“兹授予你在14日内以750英镑价格购买弗拉曼克街财产的优先权”的书面要约。第二天下午3:50,原告律师代其发出承诺信函并于当天晚上8:30到达该协会所在邮局。该协会秘书于9日凌晨收到,但因早在8日上午,该协会已经承诺将上述房屋以每所760英镑的价格授予他人,该协会秘书于8日中午向原告发信撤销要约,此信在当天晚上5、6点钟送达原告住处,因原告当时不在家,原告实际当晚8点钟才收到,于是,该协会秘书重申原来的要约已撤销。 原告向县初审法院诉请被告实际履行合同,初审法院判决被告胜诉,英国衡平法院改判原告胜诉。 第三节世界两大主要法律体系的结构特点二、普通法的结构 (代表:英国和美国) 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马来西亚、新加坡、巴基斯坦、中国香港 三、两大法系的区别 国际商法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世界上的萌芽和空间发展而逐渐产生和完善的。 1、古罗马法中的积累和萌芽(市民法、万民法) 2、近代商法源自中世纪形成的商人习惯法。在资本主义萌芽随着航海和贸易的发展而发展的同时使得国际商法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影响力均得到了增强。 其具有以下特征: (1)跨国性和统一性,普遍适用于各国从事商业交易的商人;(2)它的解释和适用不是由一般的法院的专职法官来掌执,而是由商人自行组织的法院来掌执,其性质类似于现在的国际仲裁或调解;(3)程序简单、迅速;(4)强调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处理案件。3、(1)17世纪,中央集权的欧洲采用各种方式将商法纳入本国的国内法。法国路易十四颁布《商事条例》(1673年)和《海商条例》(1681年),为大陆法国家的商法典奠定了基础。 (2)在英美法国家,只有普通法与衡平法。英国在18世纪的时候,大法官把商人习惯法吸收到普通法中。 4、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国际贸易往来的频繁和交往的逐步增加,传统的国际惯例得到了增强,新的交易惯例也在形成,产生了很多新的国际条约和国际组织制定的国际惯例,比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等。 1、罗马法对大陆法的影响 所谓的罗马法是指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全部法律,即从公元前6世纪罗马国家形成时期起,至东罗马帝国从奴隶制转变为封建制时止的整个历史时期的法律。其中,主要指从公元前5世纪罗马最早的成文法《十二铜法表》到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优士丁尼安编撰的《国法大全》。(《学说汇编》、《法学阶梯》、《优士丁尼安法典》、《新律》) 13世纪的注释法学派、14世纪的后注释学派、17世纪自然法学派 2、大陆法系的结构:大陆法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在结构上强调系统化、条理化、法典化和逻辑性。 (1)大陆法各国把全部法律分成公法和私法。 罗马法将法律区分为公法和私法。著名的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说“公法是与罗马国家状况有关的法律,私法是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法律”,当时,公法包括调整宗教祭祀活动和国家机关活动的法规,私法包括调整所有权、债权、家庭与继承等方面的法规。大陆法继承了这一思想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公法细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和国际公法;把私法分为民法、商法等。 (2)大陆法各国主张编撰法典。 各国因为法学理念和体系的不同,有民商合一和民商分立之分。 3、大陆法的渊源 (1)理论上,宪法、法典、法典以外的法律和条例等成文法是大陆法的重要渊源; (2)判例不构成大陆法系的渊源,但是判例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4、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 法院分为三级,即第一审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 (1)有的国家根据诉讼的性质和金额的大小设立各种不同的第一审法院; (2)上诉法院主要受理对第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但对上诉的条件和程序各国有不同的规定; (3)最高法院有的国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