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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股权代持协议 协议签署地: 名义投资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联系方式: 实际投资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联系方式: 丙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联系方式: 甲、乙、丙双方经友好协商,为了能够引入第三方投资,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就乙方委托甲方代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相关出资及股权、利益分配等问题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1、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 1.1目标公司的名称为:有限公司;法定地址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法定代表人为; 2、股东出资额、股权比例 2.1甲方实际投资目标公司人民币元整(¥),占目标公司的股权。乙方实际出资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丙方实际投资目标公司人民币拾万元,占目标公司的股权;上述出资已经实缴到位。 2.2现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占目标公司的的股权全部委托甲方代持即该%的股权挂在甲方名下,另的股权中甲方同意无偿给公司员工所有并委托甲方代持,乙方留在自己名下。因此在目标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体现的股东身份比例如下:乙方股份为,甲方股份为,丙方股份。 3、表决权的行使 3.1在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如需股东作出相关决议或者决定,甲方作为乙方股权的代持方享有决定权,无需经过乙方同意,为此乙方无异议。且目标公司交由甲方全权管理,乙方不得干预。 4、本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义务 4.1.1以股东身份出现在目标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材料中。 4.1.2在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或者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依本协议确定的程序表达意见、作出表决、签署文件等。 4.1.3按约履行双方另行签订的《引入投资及转让股权协议》。 4.2乙方的权利义务 4.2.1有权了解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及其它《公司法》赋予股东的知情权。 4.2.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所持股份转让、质押给第三人或者进行任何权益的处理。 4.2.3按约履行双方另行签订的《引入投资及转让股权协议》。 4.3丙方的权利义务 4.3.1丙方保证配合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在实施本协议中将放弃受让乙方的股权以及优先购买权利。 5、利益分配和责任承担 5.1甲、乙双方以各自实际出资比例享有目标公司的利润,承担目标公司的责任。 6、违约责任 6.1如因甲方个人债务原因导致甲方在目标公司的股份被强制执行,甲方需赔偿乙方及公司由此产生的损失。 6.2如因乙方个人债务原因导致甲方代持的股份被强制执行,乙方需赔偿乙方及公司由此产生的损失。 7、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7.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7.2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 8、其它 8.1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全体股东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2公司或者甲方引入第三方投资之日乙方应当将其名下的%股份以股权转让的方式挂靠在甲方名下(以工商登记为准),以实施本股份代持协议。 8.3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买卖合同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买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总则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IC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二、定义‘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四、标的: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五、品质条款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验收合格。5.2、不合格产品: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