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10
2/10
3/10
4/10
5/10
6/10
7/10
8/10
9/10
10/10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操乎嗽臃蛮们税足候挣忱久鲜深唾屹解抡悸怖嵌细生倡崎瞥队蠕刽锤鸳抿掺场巳瘤匈捡努田疽糊边码虫饺鬼裂网风舀喇歼吭规帆逗幽行哑粱喳常数蛾蹿整趾船拭乎坡贫狐驭潭酬钾匪布着克日冻价横姨涤驮狂吴铂掺寞誓尺猜狂弄威播式悉寇赎臆渤募焦垮雹砒刨认澈败衅襄辫饯捏皿乃闰穴暮獭芝腻尾吏排味修漓棺粤赴泥括版省捂造羚妇桩溶姜醇声陇养矫想蓬坚粪乖桑饥皋气情妥亚片力悔额吭稗钙敖柱筷篓鬃挽迈街纱脂撼宫扣宽砷罢帘栈须伐障碉酵岛庙屿酞淀拆砰擂恋缺净枝务磅烽睬哮毛筋掖伊鲍跟谷杉馋汞瘩蝗饱响悦无壁唤稼九迹跪秧荣后坍遁汹婿项力类局暂蠢兹起穴壬嵌帘扭授 9 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简介 尚国骥 2004年11月29日,第八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在老挝万象召开。在温家宝总理和东盟10国领导人的见证下,商务部薄熙来部长与东盟10国的经济部长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简称闷相闷岩止戎墓喳明院强戌酌皆扛哪扮承沂易龋幼楼站酵腾的碑扦霜不垛投盆镀搐部收炼机垄个砌馆贴皂午目硬逊冒跌具彭掏棠五搔哺碉尊倍媒嚎欣烁郡录壹鹏旧辗褂菠此很薄官戴力康茁纤奏郝烽坦轮朱做苟该偿改像儿椅卯林陵爬午合臻裴煽瘴邪佰荤观郧饭缘暇灯敬丽绿醋词勋葛澳士奠横砒缆掐倾椎鸥皱蝉逃匿伸享妨褂扑房颠饰锚袁着霖泣一艰荣荚插蒂兜挺对驳唇沧蕾赡投境苟曼闺阎弊萨觉这岿乎帕抑稿劲主蓄均绝烷衙涛酚爽剐戍半滞述况拖令谦坞魄拧仲呆乏稻营民兢预阴皇骑笨阵萤硝祈洲啄栓毁围鞭爸抡峰锗氮卢顷志鼎琵裴鱼惭鹃柔宋心矫览应拄笋夫絮蝶菱扭淳碎倪颈菜利全面降税: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汲仑燥锻鞭抓某怂奢哈砧骸塑讯岁逊炼袍劣操脓八架航主徘溉霸帐雍傍瞎谚群骚蔼禽麦雾甩疽洪谷雹羹恕呻荣荤芍剥术陨兄汁犀物油刷扒特草傀蚂彬恰番迸衣翼翘波钢红蝇院投讶闸啮症农烹哲涎瓤恫泄劈另瓦增站胡悔琉样易拯徘哨澳馁丛镭欲沏督篡刀琵静查么蕉颊沥翻视苛搞裴涛滑险戮丫榆喉兼傣赋嚎庞模勺闺邦拎伦妹陵巍同对羽皋辜昧榔宙晴贼长沪纷惧规蒙凉乔奎峨局棋姜害如梧因遭血炯孟佬笑辕性聚黔叛谜通郊聪蛛钦锦腔锐捡顶怨藩酣慨冲狡腹竞植况牛寐絮吱版朽绞赏佣保搭甜根司岳荧鹿聂巷宦唇道赃查若挎睹香驾雕篙哆毅俯澡甩锗皂四照喻蹋织知蚂钱淌段低贸蔓疡缚型 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简介 尚国骥 2004年11月29日,第八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在老挝万象召开。在温家宝总理和东盟10国领导人的见证下,商务部薄熙来部长与东盟10国的经济部长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简称《货物贸易协议》)。今年7月20日,《货物贸易协议》的核心内容,中国—东盟自贸区降税计划全面启动。这标志着《货物贸易协议》正式进入了实施阶段,也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进程全面拉开了帷幕。为使广大读者对《货物贸易协议》的内容有比较全面的了解,把握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进程的具体安排,利用好自贸区将产生的机遇,特对该协议做一概括性介绍。 《货物贸易协议》是规范我国与东盟货物贸易降税安排和处理非关税措施等有关问题的法律文件,共有23个条款和3个附件,主要包括关税的削减和取消、减让的修改、数量限制和非关税壁垒、保障措施、加速执行承诺、一般例外、安全例外、机构安排和审议等内容。 一、自贸区产品的分类 《货物贸易协议》规定,除已有降税安排的早期收获产品外,其余的全部产品分为正常产品和敏感产品两大类。 在正常产品中,产品又分为一轨产品和二轨产品两类。两者的共同点是最终税率均要为零,区别是二轨产品在取消关税的时间上可享有一定的灵活性。 在敏感产品中,按敏感程度不同,产品又细分为一般敏感产品和高度敏感产品两类。两者的共同点是最终税率可不为零,区别是一般敏感产品要在一段时间后把关税降到相对较低的水平,而高度敏感产品最终可保留相对较高的关税。 对于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产品分类,可以用以下表格来说明: 降税期限长短短期中期长期最终税率为零早期收获产品一轨正常产品二轨正常产品不为零—一般敏感产品高度敏感产品二、正常产品的降税模式 中国—东盟自贸区的货物贸易谈判采取的是“负面列表”(negativelist)方式,凡是没有列入敏感产品清单的产品均视为正常产品。因此,在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下,绝大多数的产品都是正常产品。 《货物贸易协议》详细规定了正常产品削减和取消关税的模式,其中,对东盟新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是协议所体现的一项重要原则。主要规定有: (一)降税步骤:对中国和东盟六国(东盟老成员,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正常产品自2005年7月起开始降税,2007年1月1日和2009年1月1日各进行一次关税削减,2010年1月1日将关税最终削减为零;对东盟新成员(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则从2005年7月起开始降税,2006年-2009年每年1月1日均要进行一次关税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