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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收集整理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值得下载,可以编辑!!!-----------------------------!!!!!================================================================== ====================专业收集精品文档,您的最好选择====================== 设定抵押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乙方:(划拨土地使用者) 丙方:(抵押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以其所拥有的上所载明的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为丙方设定抵押权。 第二条乙、丙两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审批及抵押登记的材料均是真实可行的,如因材料、印章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乙、丙两方自行负责。 当乙方或其但保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或借 款合同号)项下的到期债务,乙方同意由乙方或本协议项下的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与甲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四条本协议项下的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纳入龙岩市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的,乙、丙两方同意在政府收购后,由甲方将本协议项下的地块予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乙方应将收购价款优先用于偿还丙方的贷款。 第五条本协议项下的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纳入龙岩市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的,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按下列方式予以处置: (一)本协议项下的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经乙、丙双方同意转让或法院裁定转让,由受让方持双方转让合同或法院的裁定书、判决书,与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甲方缴纳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处分该地块时甲方核定的数额补交。乙、丙应明确告知受让方负有补缴土地出让金的义务。 (二)本协议项下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转让的,先由甲方按处分时龙岩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确定土地出让金数额后,再由甲方会同乙、丙或法院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拍卖行予以拍卖,拍卖成交价款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丙方方可优先受偿。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时,涉及改变规划用途的,应取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改变土地用途所产生的土地增值由甲方收取。 第七条乙、丙两方同意在本协议项下的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经甲方批准后10日内到甲方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协议于年月日在龙岩市签订,本协议自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本协议项下的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当乙方或其被担保人按期偿还债务,并办理本协议项下的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时,本协议自动解除。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电报: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乙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电报: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丙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电报: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关于同意(以土地使用权证上载明的名称为准)使用的行政划拨土地设定抵押的批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同意你单位位于龙岩市新罗区乡(镇)一幅划拔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贷款合同号)项下的贷(借)款设定抵押。 请接到本批复后,到龙岩市(县)国土资源局签订《设定抵押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协议》,并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抵押登记手续。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