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8
2/8
3/8
4/8
5/8
6/8
7/8
8/8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湖北民族学院医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 实施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制度,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发挥特长、开拓创新、奋发向上,引导并促进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的新型人才,根据《湖北民族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综合测评目的 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学年表现的测定和评价。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自身发展的导向和目标。 综合测评结果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相对水平,将作为下列各项工作的基本依据: 1、评定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 2、审批国家助学金、学生困难补贴等各项学生经济资助项目。 3、毕业生就业推荐、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等工作。 第二条综合测评对象 已进行学籍注册并在我院连续学习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综合测评基本方法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学年度为单位进行评定。 具体步骤为:在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班进行班级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和复核,并进行整体评议,经班级公示无异后上报学院审核并进行初评。初评结果经公示无异后上报学校。 2、综合测评分值计算公式: 综合测评总分=考试课成绩平均分+能力分-扣分 3、综合测评等级分为三类: 优秀(获得奖学金同学) 良好(未获奖学金,但无重修、无处分同学) 合格(优秀、良好等级以外的同学) 4、考试课成绩平均分计算以医学院教学管理科公布的科目为准。(大学体育不作为考试课计入总分) 5、能力分计算以本方案规定的细则为依据。 所有能力加分项以学生工作科公布的该学年活动清单为准,不在清单之列的活动或不属于本学年度的活动一概不计入。学生必须提供原始支撑材料。 第四条能力分值明细 1、英语等级考试加分标准: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者加7分 本科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者加5分 专科生: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425分者加5分 英语过级分值不累计加分。 2、计算机等级考试加分标准: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通过者加5分、二级通过者加3分。 计算机过级分值仅过级当年所享受,不累计、不重复。 湖北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作为《计算机基础》课程成绩、二级作为《计算机C语言》课程成绩,故不予加分。 3、学生干部职务加分标准 职 务 部 门 副书记 主席 主任 副主席 副主任 党支部书记 班长、团支书 部长 党小组组长 团长副部长副团长委 员 寝 室 长团委、学生会、学管会432.521.5学生党务办公室431.5宣传中心432.521.5党支部31党小组2.5班委会、团支部311注:⑴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学期但不足一学年的加一半的分值。任职不足一学期者不予加分。 ⑵校团委、校学生会干部、委员和医学院团委、学生会同级干部、同级委员加分标准一致。护校队与学院学生会、团委部门同级对待。 ⑶兼职干部按最高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⑷干部在任职期间不能履行其责任和义务者,扣除其相应加分。 ⑸医学院所属学生社团(文艺团、书画社、心之桥、青年志愿者协会)团长(主任)、副团长(副主任)分别参照团委部门部长、副部长加分标准加分,各社团部长参照团委委员加分标准加分。 4、能力分值标准 (一)学术论文加分标准 论文级别、作者次序加分标准(分)权威期刊:第一作者10权威期刊:第二作者 重要期刊:第一作者8权威期刊:第三、第四、第五作者 重要期刊:第二作者 核心期刊:第一作者6重要期刊:第三、第四、第五作者 核心期刊:第二作者 国家级一般刊物:第一作者5核心期刊:第三、第四、第五作者 国家级一般刊物:第二作者 省级刊物:第一作者4国家级一般刊物:第三、第四、第五作者 省级刊物:第二作者3省级刊物:第三、第四、第五作者 《医学生通讯》杂志中原创的学术论文2注:(1)刊物等级以《医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国内学术期刊认定名录》为准 (2)学生公开发表论文排序第二位但第一位为其指导教师,按第一作者对待。依此类推。 (二)新闻稿件、文学稿件加分标准 新闻稿件、文学稿件级别加分标准(分)国家级刊物3省级刊物2地市州级刊物、校级刊物、《医学院社会调查报告辑》0.5县(市)级刊物 《医学生通讯》杂志中原创的文学稿件、人物采写、报告文学0.4校广播台、院报、新闻网用稿0.3运动会广播稿0.2(1)所认定作品必须是在合法的刊物和媒体上发表的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必须有正式出版的刊物或录用通知单。 (2)新闻稿件、文学稿件只认定第一作者,特此说明。 (3)新闻稿件必须以宣传医学院的内容为准,且以广播台、院报、院新闻网或其他认定刊物采用为准。 (4)刊物认定:以国内统一刊号(CN刊号)和国家刊物标号(ISSN登记号)同时具备为正规刊物,以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