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监督管理.docx
小多****多小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相关资料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监督管理.docx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监督管理第一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对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贴附危险品标签。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法.doc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使用监督管理第三章储存、经营监督管理第四章运输监督管理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制订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和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和个人。第三条本方法所称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系指国家标志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征压缩气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doc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和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doc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8号,《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1994年1月25日公安部总务会通过,一予发布,自1994年5月1日1日起施行。公安部部长陶驷驹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和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监督管理程序.docx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监督管理程序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审批程序(一)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前,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呈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申报表》和有关资料;(二)工程竣工后,生产企业向当地消防机构申请工程验收;(三)凡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规定的生产企业,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签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四)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企业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呈报的有关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有立项权限政府的立项批文;2、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的主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