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办法】凤台县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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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法】凤台县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docx
【民政办法】凤台县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凤台县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凤台县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第一条为准确掌握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规范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3号)、《淮南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淮府〔2016〕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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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法】含山县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含山县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规范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的通知》(马政办〔2014〕6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经济状况核对,是指核对机构根据民政、财政、公安、人社、交运、房管、市场监管、税务、住房公积金管理、金融等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供的信息,依法对申请救助家庭书面申报的家庭人口及户籍、家庭收入和家庭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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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法】灵璧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灵璧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第一条为准确掌握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规范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3号)、《安徽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皖政办秘〔2016〕117号)和《宿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宿政办秘〔2016〕1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县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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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法】邯郸市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评估办法(试行)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评估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评估,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申请家庭,是指家庭成员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按照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保家庭认定标准提出申请的家庭。第三条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对象包括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主要包括:(一)配偶。(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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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办法】阜新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社会救助管理,规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确保社会救助制度有效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阜新市行政区域内政府相关部门在实施社会救助制度时所开展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象是指已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个人和家庭(统称为核对对象,下同)。第四条核对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客观、公正原则,保护核对对象的合法权益。第五条各级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