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办法】梧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限时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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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办法】梧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限时管理办法.docx
【审计办法】梧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限时管理办法审计项目限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及时控制审计项目进度,推进审计项目计划按时完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项目限时审结是指每个审计项目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均应在预定的期限内完成。预定的期限包括审计实施、项目审理与审计结论性文件制发、审计结论性文件执行三个阶段的期限。第三条坚持质量与效率兼顾原则,不能因项目限时而降低审计质量标准。第四条审计项目进度实行计划管理。在项目计划安排上,应以现有审计资源为基础,对比历史数据,
【审计办法】梧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docx
【审计办法】梧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实现项目计划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项目计划,是指审计机关按年度对审计项目预先作出的统一安排。审计项目计划一般包含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项目、授权项目、领导交办项目和自行安排项目等。第三条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审计工作重点,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第四条审计机关组
【审计办法】梧州市审计局审计实施管理办法.docx
【审计办法】梧州市审计局审计实施管理办法审计实施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认真履行审计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扎实做好审计事项的实施工作,依据《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实施,是指本局业务部门依法对审计事项开展调查,收集适当和充分证据,提供审计结论的过程。第三条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审计前组成审计组,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审计组组长一般由业务科负责人提出人选,报请局分管领导审定。重大项目可由局领导担任组长。审计组组长可根据需要在审计组成员中确定主审,主审应当履行其规定职责和
【审计办法】梧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办法.docx
【审计办法】梧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办法审计项目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和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业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理,是指法规科依法对本局业务科提交的反映审计项目过程和结果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审理意见的行为。第三条审计组所在业务科应当将复核修改后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项目材料连同书面复核意见,报送法规科审理。第四条报送审理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审计办法】玉林市审计局审计项目管理办法.docx
【审计办法】玉林市审计局审计项目管理办法审计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审计管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增强审计成果的时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业务部门实施的审计项目、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以下统称审计项目)。第三条法规科负责对各业务部门实施的审计项目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第四条各业务部门确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必须讲求时效。当年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审计项目原则上应当当年完成,确需跨年度完成的审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