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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页共NUMPAGES8页东北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为加强和改进硕士研究生教育,规范研究生管理,根据《东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本着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及“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就第二学年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的评定特制定《东北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一、基本原则1、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参评范围、等级指标等均以研究生院当年确定的原则为准。2、奖助学金的评定以学习成绩为主,结合导师和辅导员的评价与评分、科研实践成果的取得情况,以百分制按学科排名从高到低顺序确定。3、各部分的百分制权重分别为:学习成绩占75%,导师评价与评分占10%,辅导员评价与评分占10%,科研实践成果占5%。计算公式为:总分=加权学习成绩×0.75+导师评分×0.10+辅导员评分×0.10+科研实践成果×0.05*所有数据以入学年份的9月1日至下年6月30日之间为依据。4、如出现学位课不及格或两门及以上选修课不及格,不能参评一等奖助学金。只有导师考核为优秀、辅导员考核为良好及以上者,才能参评第二学年的一等奖助学金。只有导师考核为良好、辅导员考核为合格以上者,才能参评第二学年的二等奖助学金。5、参评第二学年奖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的资格:须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二、学习成绩计算(满分100分)1、学习成绩计分规则为各科成绩按学分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其中:------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数-------第门课的成绩-------第门课的学分2、由导师给分的实验技能和文献综述两个成绩不列在学习成绩的计算之中。三、导师对研究生评价评分(满分100分)1、导师对研究生的评价主要包括学习、研究的态度与能力,选题调研和文献综述的进度与水平,实验技能等几个方面。2、导师对研究生的评价采用学院将评价表经学科放给导师,导师填写意见后由所在学科统一上报学院的操作程序。3、导师评价评分的提交截止时间为每年6月30日。四、辅导员的评价评分(满分100分)1、辅导员老师对研究生的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日常表现、科技创新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荣誉获得等几个方面。(具体分值详见附件)2、辅导员老师对研究生的评价用专用评价评分表以百分制给出。3、辅导员老师评价评分的提交截止时间为每年6月30日。五、科研成果(满分100分)1、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专利、科技奖励、科技竞赛获奖,原则上所有成果的取得单位应为东北大学。2、科技奖励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要求有个人证书。科技竞赛获奖比照科技奖励。计分办法为:成果获奖级别科技奖励及科技成果计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登记国家级50分45分40分35分省部级45分40分35分30分市级及其它40分35分30分25分3、注意事项(1)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表彰,按最高级别表彰加分,不累加。(2)学术论文要求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且申请者为第二作者。计分办法为:种类学术论文类别学术论文计分国际杂志一级杂志(SCI收录源杂志)50分/篇二级杂志(EI收录源杂志)40分/篇其他35分/篇国内杂志一级杂志(国家一级学会主办)40分/篇核心期刊(以核心期刊目录为依据)35分/篇一般刊物(刊号带有CN字样)30分/篇学术会议国际会议(SCI收录源会议)40分/篇国际会议(EI和ISTP收录源会议)35分/篇国内会议(国家一级学会主办和国家二级专业委员会联办会议)30分/篇*论文认定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对于已经确定发表的论文须提供:①标有确切刊登日期的录用证明原件(有编辑部的红章);②缴纳论文版面费的收据凭证;③指导教师的亲笔签署的意见(可在录用证明上签署)。(3)取得发明专利计50分,实用新型专利计40分。(4)取得多项成果的由研究生评奖评优委员会裁定给予适当额外加分。五、奖助学金的评定机构与程序1、材料与冶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在研究生院主管部门和材料与冶金学院领导的监督下。由学院负责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和负责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共同领导,由教学科研办和学生办负责研究生管理的同志组织实务。2、奖助学金的评定程序为:(1)根据研究生院的文件精神,学院公布当年参评的范围、级别及额度;(2)拟申请者提出申请,提供课程成绩单和科研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3)指导教师给予评定结果并签字盖章;(4)辅导员老师给予评定结果并签字盖章;(5)组织申请及成绩审核并排序;(6)公示初评结果;(7)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委员会审核并确定最终上报名单。六、奖助学金的停发、恢复和终止1、研究生受到某种处分,学院将处理意见上报研究生院,学校将根据处理意见停发其助学金。(1)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停发三个月助学金;(2)受到学校警告或严重警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