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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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docx
防灾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院学士学位的授予专业,经省级学位委员会通过后公布。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本院普通本科学生的学位授予。第二章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第四条对达到下列条件的本科学生授予学士学位:1.依据学籍管理规定,课程学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考核合格,达到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2.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
湖北科技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定).pdf
湖北科技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我校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通知》及《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学士学位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学士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省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有权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授予。第三条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成人高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docx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学校经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批准,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专业,可授予学士学位。第二章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第三条凡学校应届本科学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二)通过本科学习,其课程学习(含实习实训)和毕业论文(设计)达到教学计划应有的要求,德、智、体诸方面经审查合格,准予毕业。(三)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
潍坊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doc
--潍坊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保证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凡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者,均可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所属的相应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第三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这项工作对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学士
【本科学士学位授予细则】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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