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2
2/2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目前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及处理途径目前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及处理途径   1、受案范围:(1993年8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2、处理途径:   依现行劳动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企业可通过下列途径请求解决:   (1)协商解决——企业和职工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尊重事实,明辨是非,依据法律并充分   考虑对方利益的情况下,通过谈判、磋商,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解决纠纷的形式,目前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及处理途径,资料共享平台《目前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及处理途径》(https://)。   (2)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由第三者居中调解,促使企业和职工互谅互让,从而解   决纠纷的活动。   (3)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并经仲裁庭合议裁决的活动。劳动争议必经程序或称劳动争议前置程序   (4)诉讼——人民法院依据劳动法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活动。目前是一裁二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