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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买卖合同的条款的介绍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的介绍篇一: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买卖合同一般要包括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居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除此之外,买卖合同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运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当然,一个详细的买卖合同即使缺少上述的一些条款,也并不影响其效力,只要缺少的条款不属于必备条款即可。我们认为,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当事人、标的和数量。当事人假如对合同运用的文字及其效力作出了约定,自应从其约定。在对之未作约定的状况下,我们认为,假如合同文本同时采纳中文和外文的,应以中文为准;假如以文字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表示数量且二者不一样时,应以文字为准。篇二: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一、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合同法规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九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居处。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需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假如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晰,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担当,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殊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合同中不仅要把应当规定的当事人都规定到合同中去,而且要把各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居处都规定精确、清晰。(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不同性质的合同,其相应的标的物也不一样。例如:借款合同的标的是货币,租赁合同的标的是租赁物。(3)数量。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很多合同,只要有了标的和数量,即使对其他内容没有规定,也不阻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因此,数量是合同的重要条款。(4)质量。质量是对标的的质的规定,详细指标准、技术要求,包括性能、工艺等。一般以品种、型号、规格、等级来体现。订立合同时对此应作详细详尽的规定。(5)价款或者酬劳。价款是指取得合同标的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用货币支付的价金。如:买卖合同中的货款,租赁合同中的租金等;酬劳则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供应劳务或者完成肯定工作量的另一方当事人给付的酬金。如雇用合同中的佣金,运输合同中的运费等。(6)履行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就是合同当事人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它干脆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限,涉及到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也是确定是否违约的依据之一。(7)履行的地点和方式。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履行的地点;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详细做法。(8)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违反合同规定,不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义务,应担当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重大,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利于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合同,解决合同纠纷,爱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违约金、赔偿金等,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等。(9)争议解决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合同发生争议后解决的方法和途径,在通常状况下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发生争议后,是通过诉讼还是仲裁方式解决。二、如何确定合同的成立时间《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纳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纳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依据第25条规定,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即告成立,但第32条、33条又规定了不同的合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a73548f665ce050876321388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0399139d4fc024be58a39471edf01f3d&sign=a55de1ac5d&zoom=&png=8004-&jpg=0-0"target="_blank">点此查看同成立时间规则,这三个条文的适用关系是:若同时存在各条适用情形而三者又不一样的,应以第33条为准;若同时存在第25条、32条适用情形的,应以32条为准;若只存在第25条适用情形,或双方签字盖章时间与承诺生效时间一样,则可适用第25条,举例说明:甲公司于1998年10月5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