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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合作医疗作为一种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制度,在我国已经几起几落。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后,一种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制度已在全国逐步推广。我镇实施“新农合”的试点,经过两年多的实践,现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使“新农合”得以在全镇更好地推广和发展,提高全镇农村居民的整体健康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我通过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深入农村访谈等多种方式对我镇“新农合”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一、我镇实施“新农合”的基本情况1、进展。我镇于2004年8月开展筹备工作,2005年1月正式启动实施。在筹备和实施过程中,我镇逐步健全了各项制度和办法,按时完成了各项预定目标任务。2、措施。该镇自开展新农合以来,积极做好宣传、管理、运作和监督等各项工作,确保这项国家制度的全面落实。一是加强领导,落实任务。成立了大湖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成员有卫生、财政、人事、计划、农业、民政等18个办公室的负责人;积极配合纪检监察、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领导组成的监委会;村委也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落实部分任务,并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二是摸清情况,建章立制。组织力量对全镇18个村,3200多户农民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出台了《大湖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大湖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统一制订了新农合工作职责及就诊、转诊、报销、资金管理等制度,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不断完善。三是广泛宣传,深入发动。于今年1月10日召开了全镇有关单位和村,参加的动员大会,对实施新农合的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采取了广播电视、版报专栏、动员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发动工作,把建立新农合制度的目的、意义、要求讲透,把参加新农合的好处讲清,力争让所有的农民都了解、认识。四是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加强了对乡镇新农合办、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实行卫生系统全员培训和动员;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实行动态管理;预拨新农合专项资金,保证正常运转和及时兑现;各定点医疗机构建立质量管理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工作质量的监督,努力做到按规定进行检查、治疗和用药。3、效果。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有效地缓解了病人家庭的经济压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就医观念的改变,同时也提升了党和政府为民办事的形象。我们在大湖、坑源、岭干、增田等村对部分参合农民分别进行了问卷调查,在收回的112张问卷中,对参加新农合是否出于自愿、新农合制度是否对农民带来了好处、明年是否将继续参加新农合三个问题全部作了肯定的回答,对乡镇医院的服务质量、新农合医疗报销的满意率达到了七成。坑源村一名赖姓村民的经历和想法很有代表性。他在群众座谈会上说,参加之前他对新农合持观望怀疑态度,是随大流参加的,今年初他得病住院花去了4600元,获得合作医疗报销1600元,最近媳妇分娩又获报销100元,大大减轻了家庭负担。他表示一定要现身说法,动员邻里和亲朋好友参合,并希望政府把合作医疗长期办下去。调查结果表明,新农合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的好政策,已初步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农民的参合积极性正在逐步提高,许多未参合的农民表示要在明年参合。大湖镇新农合制度的有效实施为全市全面推行积累了成功经验,也为该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条件。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1、认识不够到位,农民参合率仍然偏低。大湖镇农民参加新农合人数只占农业总人口的94.4%,在全市中是比较低的。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部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高。部分村干部甚至个别乡镇干部对推行新农合的目的、意义缺乏了解,对开展工作信心不足、热情不高。二是许多农民对新农合不信任。这些农民对新农合制度能否长久执行下去,各项政策能否真正兑现,经费会不会被截流、挪用、贪污或私分,实施过程中有没有凭关系、走后门,在报销范围和额度上是否因人而异等都有顾虑,采取观望、等待的态度而不参合。三是一些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不强。他们认为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低,参加的意义不大,或认为全家人身体都好,交了钱也不会花在自己身上,只是白作贡献。2、补偿规定不尽切合实际,服务质量欠佳。目前正在执行的新农合制度中,一些补偿标准还不尽合理,主要是自费药品过多,起付线偏高,致使统筹资金沉淀过多,受益患者得到补偿的金额有限,与广大农民的期望相差较大。到今年11月20日止,为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的比例为21.3%。住院医药总费用的报销比例为20.4%,低于全国24%的平均水平,门诊补偿报销的比例为38.7%。调查问卷显示:49%的农民首选在个体诊所处看病,只有34%的农民首选在乡镇医院看病,而首选县级以上医院的只占17%。农民宁可在个体诊所处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