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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行测定义判断题分析定义判断是行测备考的兵家必争之地,它的问法形式虽然较简单,都是一些常规问法,比如:下列四个选项属于上述定义或者不属于上述定义的是等等,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公考行测定义判断题分析。公考行测定义判断题分析第一、阅读量较大。定义判断的阅读量堪比言语理解,动辄100-200字,尤其是一些多定义判断字数更多,而且,当我们做试卷来到定义判断时,大脑已经被折磨得有点迟钝了。第二、专业性强。近几年,为了加大行测的区分度,在定义判断的选项设置上,干扰选项的设置都非常有技巧,造成很多同学一不小心就掉进出题人的大坑。建议大家遇到上述情况可以这样操作:第一、分析题干的核心要点,比如直接找定义中的主体、客体、方式、原因、结果、性质等等,把句子进行拆解,化繁为简。第二、将定义中的关键词语,与选项进行比对。我们来看下面这几道题。1.中期财务报告,是指以中期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根据以上信息,不属于上述定义的是?A.小王汇编1-3月份的财务报告递交给了审计公司B.甲公司把6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进行了整理汇总C.某审计公司接受政府的委托审计了当地乙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D.7月份,丙公司领导需要财务人员提供1-6月份汇总编制的财务报告【答案】C。解析:中期财务报告核心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这属于定义的条件。A项,属于季报,符合定义,排除。B项,属于月报,符合定义,排除。C项,属于年报是完整的会计年度,不符合定义,保留。D项,属于半年报,符合定义,排除。故本题答案择C项。2.白色污染:是人们对难降解的塑料垃圾污染环境现象的一种形象称谓。它是指用聚苯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高分子化合物制成的各类生活塑料制品使用后被弃置成为固体废物,由于随意乱丢乱扔,难于降解处理,以致破环境严重污染的现象。上根据以上信息,属于上述定义的是A.工厂里排放的二氧化碳B.人们不用的废电池C.废弃的农用薄膜D.废弃的书本【答案】C。解析:题干定义中提到了性质:说的是人们对难降解的塑料垃圾。A项,属于空气污染,不符合定义,排除。B项,废电池属于有害垃圾或者干垃圾。其中属有害垃圾的废电池主要指富含汞、镍氢、镍镉重金属元素的电池,它不属于塑料制品,不符合定义,排除。C项,废弃的农用薄膜属于塑料制品难以降解会严重污染环境,符合定义,保留。D项,作业本是纸质材料制成它不属于塑料制品,不符合定义,排除。故本题答案选择C项。这两道题目都是抓住了题干的关键词去比对选项设置,很快就可以得到正确选项。拓展:公务员行测备考民事行为能力梳理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条解析:十八周岁以上(包括十八周岁)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独立实施的行为有效。比如二十周岁且精神正常的甲独自去商场购买的手机行为有效。这里注意,第十八条二款的涵义是,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虽然生理年龄未达到十八周岁,但如果能自己养活自己,就可以看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以下例题:【例1】17周岁的甲辍学打工,每个月工资3000元。用自己的积蓄给母亲买了一部手机,母亲心疼钱认为甲未成年,单独买手机的行为是无效的。请问甲买手机的行为效力为()?A.有效B.无效C.效力待定D.可撤销【解析】答案选A。甲虽只有17周岁,但靠自己的劳动能力为生活的主要来源。此时将甲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他所独立实施的行为有效。故本题答案为A。需要注意的是,该法条所强调是这个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能力养活自己。所以即便该未成人有较多财产,但如果不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主要来源,都不能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条解析:《民法总则》第十九条将《民法通则》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人,改为了八周岁以上的未成人。修改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的心理成熟度较以前有所提高。需要注意的是,在考试中可能会出现的干扰选项“是六周岁以上的未成人”。这是因为《民法总则》的修正案为六周岁,但在最后定稿时确定为八周岁。《民法总则》第二十二条将《民法通则》规定的“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改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该条修改的目的,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