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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协同创新激励机制现状分析论文高校协同创新激励机制现状分析论文摘要:大学学术协同创新正在推行中,但是以大学为代表的各协同主体动力不足,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差。因此,动力及其动力机制的研究不但是协同创新机制研究的应有之义,而且较为紧迫。实践证明,要把握协同创新动力机制的内涵及其动力要素,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及影响因素,最终完善大学学术协同创新动力机制,激发协同创新主体的动力,调动其积极性与主动性,从而更好地推行大学学术协同创新。关键词:高校协同创新;激励机制;现状目前高校对协同创新给予了极高的重视,制定了一些措施和激励机制等调动各方的参与积极性。但是从实际执行和效果看,高校协同创新激励机制仍然不完善,存在诸多问题,制约高校协同创新的顺利推行和发展。一、高校协同创新激励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高校已经高度重视协同创新工作,并采取多种措施争取调动协同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但是高校协调创新激励机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突显出高校协同创新激励机制的不完善,并影响高校协同创新的顺利推进。认识有待提高。研究发现,“协同创新”这一名词在高校内部对其认识存在偏差。部分学校存在将协同创新活动作为学校争取更多的科研经费,为学校“挣钱”的活动;为了响应国家的鼓励和号召,而进行一些形式上的协同创新活动,缺乏实质上的协同。所以说部分学校在协同创新上形式大于内容,缺乏协同创新的校内氛围。部分高校教师对于协同创新的认识存在偏差,部分教师在参与协同创新的过程中只专注本学科领域的问题,由于缺乏对本学科以外研究领域的兴趣和经验,更缺乏对跨学科研究的合作经验,导致高校对跨学科研究的开展停留在形式上。利益分配不合理。高校之间及协同创新主体之间存在利益分配不合理的情况。协同创新取得的成果在分配时并没有按协同过程中的贡献度及风险度分配,而且没有相关政策规定的约束,导致利益分配随意性较大,易于引起矛盾和分歧。另外,在高校内部协同创新过程中,教师个人的贡献难以按定量权衡,通常研究成果归团队所有,个人贡献难以被肯定。在评定成果时,通常排名第一或前三才有效,而其他参与者在研究过程中的贡献并不比这些排名靠前的人少,甚至比他们付出的多,个人的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褒奖,挫伤教师参与协同创新的积极性。高校缺乏参与协同创新的动力。(1)高校考核机制难以调动教师参与协同创新的积极性。调查发现,目前一些高校的考核机制和协同创新存在偏差。例如,在评价教师个人的学术水平时,通常看一些量化指标,如教师个人的学术论文和科研项目的数量与级别,而缺乏对教师学术的定性评价。此外,这种量化的评价方式还会体现在职称评定和科研奖励中。这种评价体系使得一些教师的追求局限于写论文、做课题,更别提跨学科参与协同创新的热情。因此,一些高校教师缺乏主动参与协同创新活动的动力,研究局限于“纸上”,脱离社会,成果转化的可能性较低,难以实现协同创新的目标。(2)院系之间缺乏参与协同创新的动力。我国一些高校基本以学院或系院为学科发展基本构架,相互之间界限清晰,同时存在自我封闭现象,只参与本院系科学研究,缺乏跨学科研究的经历。一些高校内部缺乏跨学科研究的平台,优秀的研究人才、设备资源呈现分散状态,协同创新对于重要问题的研究、重大项目的攻关很难利用上这些资源。因此,院系之间保持这样清晰的界限导致集体及个体参与协同创新的可能性与积极性受到阻碍,难以激励其参与协同创新。高校难以与其他主体之间形成真正的合力。高校协同创新应该是把内部和其他合作主体之间已有的优秀人才、机构或团队有机地整合在一起,形成一支真正有合力的团队、基地或平台,而且具有稳定性。但是一些高校的协同创新都是围绕课题开展工作,一些课题从申报到结束组建的团队是临时的,缺乏长期的稳定性,课题结束,团队跟着一起解散,难以形成长期稳定的研究团队,长期性、持续性的研究无从谈起。有些协同创新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有些合作是临时争资源或者围绕一个项目或一项技术幵发形成的表层的协同。协同创新的各方主体难以形成合力,资源难以得到整合,凝集力无从谈起。校外各协同主体缺乏动力。高校协调创新需要取得与校外多个主体之间的合作,如科研院所、企业及政府等。调查发现,有些协同主体缺乏参与高校协同创新的意愿,存在动力不足的现象。企业参与协同创新的驱动力主要来源于经济利益的驱动,这种经济利益通常是短期且是眼前的经济利益。一些需要长期开展创新研究且成本较高、风险较大的协同创新工作难以得到企业的支持。企业未能看到协同创新成果具有的长远意义和价值,导致企业参与研究周期较长的项目动力不足、意愿不强。一些科研院所参与协同创新的主要目的是科研成果,其特点是重理论轻应用,对企业的需求了解较少。注重一些非成果转化带来的经济效益,例如论文、著作等,以致科研院所缺乏参与协同创新的驱动力。此外,这种多方主体协同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