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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含2022年录取分数线)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的一所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学校前身是工业丝绸学校,创建于1958年。实行教育、科研、生产、人才培养一体化。学校简介学校现有15个系,开设了100余个专业。学校致力于培养能够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和社会化今天的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人才。优势学科: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优势学科主要集中在机械、电子信息、纺织等领域。其机械仿真技术、数控技术、一汽丰田技术、自动化技术等专业是全国示范性应用专业,拥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学校的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字媒体技术、纺织设计学、电子信息工程等专业与国内著名大学、研究所合作师资力量: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队伍的平均年龄低于40岁,87%的中青年教师拥有硕士以上学历。学校目前有80余名双师型教师和校外专家,以及40余名海归教师和实践教师。学校还拥有5名省级骨干教师、10名省级优秀教师、4名全国教学能手、1名全国杰出教师。录取分数线:以下是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专业录取分数线(文化课一段分数线)供参考:专业|文化课一段分数线-|-数控技术|365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52电子信息工程|371纺织技术|31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31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实际录取分数线以当年招生计划和实际情况为准。同时,考试难度、省份和批次的不同也会影响录取分数线的制定。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全日制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本章程所涵盖的招生类型包括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以及参加湖北省技能高考、高职单招、行业单招、“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等考试的学生。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五条学校全称: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院校代码:11334第六条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校第七条招生层次:专科(高职)层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校坐落于拥有“仙山、秀水、汽车城”之称的湖北省十堰市中心城区,是一所省市共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和湖北省最早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之一。近年来,学校办学成绩斐然,先后成为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中德职业教育汽车机电合作项目院校、湖北省首批高职联办本科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国家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学校、湖北省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学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湖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湖北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荣获湖北省文明校园、湖北省平安校园、湖北省园林式校园、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等称号。第十条学校紧密对接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布局,设置有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旅游商贸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态环境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社会培训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素质拓展中心)等教学机构。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校长为组长,学校纪委书记、分管招生及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院长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负责学校招生政策制定、重大招生事项研究决策。第十二条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和各招生省份有关政策规定,编制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以及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纪委对本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学校在上级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办学条件,结合近几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统筹生源质量、产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学校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总计划,不超计划录取。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五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十六条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