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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筑类专科院校附录取分数线)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建设工程为主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81年,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灵龟北路68号。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江苏省徐州市,原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建工程兵第三技术学校,是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学校简介学校始建于1979年1月,1983年7月划归原煤炭工业部,1998年7月划转到江苏省,199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7月,经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2011年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审批,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6月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学校设有江苏建院大学科技园。专业简介学校下设9个二级学院,涵盖了建筑工程技术、机电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经济管理等多个专业领域,相关专业高度适应当地及周边地区的建筑市场需要。师资力量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700余名,其中教授、副教授占比较高。同时,学校还在教学科研上注重实践教学和产学研融合,不断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和教学水平。以下是2022年部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最高分524分,最低排名约50000名;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最高分530分,最低排名约40000名;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专业:最高分516分,最低排名约60000名。需要注意的是,录取分数线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招生计划、考生竞争情况、专业需求等,具体情况考生需关注校方官方招生信息,并咨询招生部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0849(国标代码)。办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学苑路26号。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条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全日制专科生,颁发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第四条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省中职职教高考、全国普通高考。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第七条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为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八条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执纪审查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九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兼顾历年招生录取情况,综合分析,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为准。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考生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第十一条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加分投档政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参与专业排序。第十二条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投档分相同时:文史类、实行“3+1+2”模式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工类、实行“3+3”模式和“3+1+2”模式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江苏省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一批次按照江苏省中职职教高考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数学成绩排序。普通高考艺术类按照文化总分、语文成绩排序。第十三条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第十四条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原则录取专业。第十五条学校不限定考生的外语语种。学校开设的外语公共基础课语种为英语。第十六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