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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韩山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简章韩山师范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的广东省属本科师范院校,位于享有“中国瓷都”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潮州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韩山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简章,仅供参考,喜欢可以收藏与分享哟!2022韩山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名称:韩山师范学院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578第五条学校地址:校本部:广东省潮州市桥东,邮政编码:521041;韩东校区:广东省潮州市官塘工业园区,邮政编码:515653;潮州师范分院:广东省潮州市区西荣路52号,邮政编码:521000。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韩山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学校在广东省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在广东省外录取批次按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执行。第十五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第十六条学校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分别与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设立“四年制(“2+2”)本科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照协同育人方案,前两年在本科高校培养,后两年在对应高职院校培养。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和学位授予等由学校负责,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原则上,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到其他专业;非实验班学生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第十七条学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与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应用电子技术专业设立“四年制(“2+2”)本科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照协同育人方案,前两年在本科高校培养,后两年在对应高职院校培养。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和学位授予等由学校负责,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原则上,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到其他专业;非实验班学生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第十八条学校秘书学专业与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现代文秘专业设立“四年制(“2+2”)本科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照协同育人方案,前两年在本科高校培养,后两年在对应高职院校培养。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和学位授予等由学校负责,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原则上,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到其他专业;非实验班学生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第十九条学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设立“四年制(“2+2”)本科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照协同育人方案,前两年在本科高校培养,后两年在对应高职院校培养。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和学位授予等由学校负责,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原则上,实验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