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10
2/10
3/10
4/10
5/10
6/10
7/10
8/10
9/10
10/10

亲,该文档总共19页,到这已经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直接下载吧~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PAGE\*MERGEFORMAT-18-PAGE\*MERGEFORMAT-19-师范学院章程TOC\o"1-3"\h\z\uHYPERLINK\l"_Toc407050701"序言PAGEREF_Toc407050701\h-2-HYPERLINK\l"_Toc407050702"第一章总则PAGEREF_Toc407050702\h-2-HYPERLINK\l"_Toc407050703"第二章治理结构PAGEREF_Toc407050703\h-4-HYPERLINK\l"_Toc407050704"第一节学校党委PAGEREF_Toc407050704\h-4-HYPERLINK\l"_Toc407050705"第二节校长PAGEREF_Toc407050705\h-7-HYPERLINK\l"_Toc407050706"第三节组织机构PAGEREF_Toc407050706\h-8-HYPERLINK\l"_Toc407050707"第四节二级学院PAGEREF_Toc407050707\h-10-HYPERLINK\l"_Toc407050708"第三章教职员工和学生PAGEREF_Toc407050708\h-11-HYPERLINK\l"_Toc407050709"第一节教职员工PAGEREF_Toc407050709\h-11-HYPERLINK\l"_Toc407050710"第二节学生PAGEREF_Toc407050710\h-14-HYPERLINK\l"_Toc407050711"第四章经费和资产PAGEREF_Toc407050711\h-16-HYPERLINK\l"_Toc407050712"第五章外部关系PAGEREF_Toc407050712\h-17-HYPERLINK\l"_Toc407050713"第六章学校标识PAGEREF_Toc407050713\h-18-HYPERLINK\l"_Toc407050714"第七章附则………………………………………………PAGEREF_Toc407050714\h-19-序言师范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大学师范学院。之后,学校经历更名、合并、停办、复办的发展历程。1998年8月原师范专科学校、教育学院、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新师范专科学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师范学院,系福建省第一所新建地方性省属本科高校。2001年11月南安师范学校并入师范学院。2004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批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3年获批福建省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建设单位,学校牵头建设的“南音文化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为首批福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发扬敢拼会赢的闽南文化精神,先行先试,率先升格为福建省第一所新建地方性省属本科高校,构建校侨合作发展经管类专业和校企合作发展工学类专业的特色办学模式,打造学前至高中阶段师资培养的完整师范专业体系,培育电子商务、特殊教育、南音、书法、航海等差异化特色专业,形成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创业创新的人才培养特色,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师范学院,简称“师院”,英文名称为QuanzhouNormal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QNU。学校的网址为HYPERLINK"http://www.qztc.edu.cn"www.qztc.edu.cn。第三条学校现有两个校区。东海校区为主校区,校址为福建省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诗山校区为分校区,校址为福建省南安市码头镇仙美街100号。经审批机关批准,学校可视事业发展需要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第四条学校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举办者对学校进行宏观指导、依法监督,为学校提供办学经费、保障办学基本条件,支持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自主办学。第五条学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事业组织,面向社会,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第六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第七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师范学院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第八条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