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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2016年授信审查要求为防范授信风险,规范授信审查,现根据国家政策、监管要求并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xx银行2016年授信审查要求。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授信审查总体要求:严守风险底线,提升审查质效,化解存量授信,严把新增授信,缓释总量风险。第二条行业授信审查要求(一)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支持:航空、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文化旅游、仓储物流业;(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支持:HYPERLINK"C:\\Users\\gsb\\AppData\\Local\\Temp\\江西银行2016年授信审查要求.doc"\l"_Toc409205177"汽车制造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住宿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医院行业、教育行业;(三)谨慎进入:批发零售行业、房地产行业、建筑行业、有色金属行业、煤炭行业、造纸行业、纺织行业、化工行业、光伏行业;(四)严格管控:钢铁行业、水泥行业、电解铝行业、平板玻璃行业、船舶行业。第三条客户授信审查要求(一)客户授信准入要求1、主体资格: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符合《贷款通则》相关规定;2、合法经营:企业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管理等活动,所从事的商品生产及流通经营或其它劳务、服务性经营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3、开户结算:企业原则上应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办理结算业务不低于三个月,开业一年内的分支机构除外;未在我行开户的战略性客户或核心战略客户,需提供他行一年以上对账单为佐证材料,且有相应的上下游客户正常经营的资金结算;4、经营年限:(1)企业经营年限在2年以上(持续经营跨两个年度,且能够提供至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可视作“企业经营年限在2年以上”);新办企业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两年以上持续经营同一业务的历史,且新办企业主营业务未发生实质变化,可视作“企业经营年限在2年以上”。同时企业需连续2年保持盈利;(2)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主业从业经营在3年以上;5、信用记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近二年信用记录良好,历史上无重大违约、逃废债等不良记录,纳税记录及各项社会信用记录良好;6、授信企业为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优质上市公司的可不受本条第3、4点限制,但应具有可靠的偿债资金来源,且对我行综合贡献度较大;7、“财园通”、“惠农通”等业务所涉及的企业可不受本条第3、4点限制,严格按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8、金融机构同业准入按《xx银行境内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办法》、《xx银行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合作准入管理办法》执行;9、投行业务准入按《xx银行投行业务准入指引》执行。(二)客户授信禁入要求1、存在合规问题的客户。对于未取得国家产业政策、土地政策、环保政策、安全和城市规划等各类政策及法规所要求的各行政审批或许可的申请人,禁止介入;2、或有负债风险高的客户。对于互保金额大、涉及高风险担保圈,或涉及未决诉讼、存在较大代偿可能的客户,禁止介入;3、涉及民间借贷的客户。对于主要运营资金或投资资金来自民间借贷的申请人,或将银行贷款用于民间借贷以谋取暴利的客户,禁止介入;4、退出类客户。被我行列入退出类名单的客户或其实际控制的企业,禁止介入;5、无资产客户。企业的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无任何固定资产的,禁止介入;担保企业的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无任何固定资产的,禁止担保。第四条授信审查其他要求(一)坚守“三个坚持”:坚持第一还款来源原则,坚持审慎授信原则,坚持真实性审查原则;(二)做到“三个确知”:确知你的客户,确知客户经营的业务、确知客户的贷款用途;(三)执行“四个强化”:强化授信准入门槛,强化表外业务规模控制,强化房地产授信总量控制,强化平台类贷款全口径风险管理;(四)申报流动资金贷款必须符合《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个人贷款必须符合《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固定资产贷款必须符合《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五)加强“真实性”授信审查。1、认真审查授信企业“三品”:人品、产品、押品;2、认真审查授信企业“三表”:水表、电表、税务报表;3、认真审查授信企业“三单”:对账单、出入库单、工资单;4、认真登录“六网”审查授信企业: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企业监管警示系统、最高人民法院网、人行的征信系统、本行“黒名单”与“灰名单”。新增授信及存量授信均应要求授信申请人及实际控制人如实提供其完整详细的个人财产清单;(六)流动资金授信3000万元(含)以上的需测算客户真实的资金需求量;(七)不接受异地企业担保(优质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担保的除外,金融市场部发起的投资业务除外);(八)申请由担保公司担保的100万元以上的授信业务均须上报总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