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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水利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新中国成立以来,青海水利建设在历届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和广大水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截止2000年底,全省水利建设累计投入达47.7亿元,兴建各类水利水电工程7000多项,建成中小型水库145座,总库容5.4亿立方,扩大有效灌溉面积317万亩,解决了农村牧区249万人、1039万头(只)牲畜的饮水问题,发展地方小水电装机21.4万kW等。水利对推动社会进步,保障工农业生产和促进全县经济健康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由于水利资金相对不足,许多水利设施老化失修、病险水库增多、防洪和抗旱能力下降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特别是在水利资金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尚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青海水利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一、水利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㈠水利专项资金不到位问题突出据2000年11月全省水利建设情况调研的不完全统计,全省1998年下达水利建设资金当年到位73.91%,1999年下达水利建设资金当年到位63.07%,2000年下达水利建设资金到当年10月底到位36.4%,三年平均到位仅54.75960亿元,截止2000年10月底累计欠帐达2.6亿元。水利建设投资在逐年增加的情况下,资金到位率却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水利工程的建设。其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地方因财政困难,存在保工资、滞留、挤占、挪用水利资金的现象,致使水利资金不能按时足额拨付到位。㈡配套资金到位难水利专项资金是补助性、引导性资金,能否发挥效益,关键在于配套资金的落实。但在实际运行中,由于各级地方财政困难,配套资金难以到位。从2000年11月全省水利建设情况调研看,地方配套资金几乎分文未到。在具体工程建设中,配套资金也大多是以少量义务工(群众投工投劳)所代替,使水利专项资金成为主导性资金。有的单位甚至为了眼前利益,“寅吃卯粮”,造成水利资金出现难以弥补的“窟窿”。㈢政策法规不配套,执行不统一现出台的有关政策、制度、办法不够完善配套,加之政出多门,征收手续不明确,一些具体工作操作起来无据可依,造成责、权、利脱节,协调难度加大以及出现重复建设现象等。㈣水利工程维修改造投入相对不足水利工程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已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对农牧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因资金总量少,在投资中基本建设项目所占资金比例较大,对原有小型水利工程的维修改造投人相对不足,加之超期服役、带病运行或其他原因,水利工程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或报废,使其效益的正常发挥受到了限制。㈤水利资金管理不规范对水利资金的日常监管不力,也是造成水利资金“管涌”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疏于监管,即使是在发现问题的情况下,也是“客观理由”诸多,采取“下不为例”等变通处理方法,造成监而无管;另一方面是管而无力,管理不规范。水利资金的大量“管涌”,必然给水利建设带来隐患。二、加强水利资金管理的措施与建议㈠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对水利工作的领导和重视首先,要提高对水利在国民经济中重要地位的认识,特别是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真正认识到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只有抓好水利,才能带动农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真正将其列入议事日程,不能把重视水利只作为口号喊,应定期研究解决水利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把“重水利、兴农业”作为重中之重的大事来抓。要认真总结、深刻反思、充分认识水利资金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坚决纠正违规违纪挤占挪用资金问题。同时,下决心加大对水利的投入,水利投入渠道的拓宽,水利投入力度的加大,促进了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把对水利投入政策是否不折不扣落实,作为考核有关部门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以促进对水利的投入和管理。其次,要增强法制观念,严格执行《水法》、《防洪法》以及有关水利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法规和政策,完善有关制度规定,强化财经纪律意识。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在制订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的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加强对水利资金的投向和使用范围的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以工程量核定投资,按工程进度分期拨款,资金管理不脱离财政轨道。㈡增加财政投入,依法征收规费,加大对水利的投资力度要按照《农业法》、《水利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坚持“分级负担”的原则,视其本级财政收入增长情况,努力加大对水利的投资,想方设法保证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以确保水利工程的按时开工建设。各级水利财务部门在积极争取同级财政部门增加水利投入的同时,根据各地实际,采取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制等方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运用水权、水价、水市场理论,采取“水权转让”等做法,筹集水利建设资金。要认真研究有关政策,积极扶持民办民营水利这一新生事物的发展,在政策上引导,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