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10
2/10
3/10
4/10
5/10
6/10
7/10
8/10
9/10
10/10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到这已经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直接下载吧~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论单位犯罪成立与成立条件摘要:单位犯罪的成立是为了确定犯罪的“单位性”,以区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单位犯罪成立的标准是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而不是另一类的犯罪构成。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包括单位、单位罪过和单位行为。单位的两个具体要素是单位的类型与单位的特征,单位罪过具有不同于自然人罪过的形成机制,单位行为具有三个不同的特征。关键词:成立条件;单位;单位罪过;单位行为我国刑法规定了单位犯罪,实现了单位犯罪的法典化。与此同时,肯定单位犯罪的立法也提出了相应的问题:单位犯罪的成立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判断?单位犯罪的成立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在司法实务中应当根据什么标准来判断单位犯罪的成立?这些都是单位犯罪研究所必须回答又亟待解决的基本问题。一、单位犯罪成立的定位与认定标准上述这些单位犯罪的基本问题,并没有引起学界足够的关注。学者们在单位犯罪成立问题上的分歧,只是集中表现为单位犯罪的成立是否具有特殊的犯罪构成。持肯定观点的论者认为,单位犯罪的成立标准是不同于自然人犯罪构成的单位犯罪的犯罪构成。例如,有学者将单位犯罪成立的认定标准称之为单位犯罪的犯罪构成,并类比自然人犯罪构成,认为单位犯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单位犯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和主观方面。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将单位犯罪的成立与自然人犯罪的成立视为两种并行不悖而相互独立的问题。更有学者在此问题上走得更远,认为在单位犯罪中存在着单位与自然人两个不同的犯罪主体,在单位犯罪中有两个不同的犯罪构成,分别是单位犯罪的犯罪构成和自然人陷单位于犯罪境地的犯罪构成,并且后者独立于单位犯罪的犯罪构成之外。这种认为在一个犯罪中却存在着两个不同的犯罪构成的观点,不仅与刑法理论的基本原理相违背,而且会使得单位犯罪成立这一问题变得更趋复杂。总之,这些主张单位犯罪的成立标准是另外特别的犯罪构成的观点,其实质是割裂了单位犯罪成立与自然人犯罪成立之间的内在联系,制造了在犯罪成立标准上的二元化,不利于维护刑法理论的统一性与体系化。与此相反,持否定说的学者认为,犯罪构成是统一的犯罪成立条件,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成立都是依据犯罪构成来判断的,并不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犯罪构成。例如,有学者指出,“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只是实施犯罪的主体不同,其他方面没有区别。换言之,单位犯罪并没有与自然人犯罪不同的犯罪构成和犯罪成立条件”。这种观点符合犯罪构成是刑事责任唯一根据的基本结论,维护了犯罪成立条件的统一性,具有积极意义。然而,单位毕竟不同于自然人,单位犯罪的认定不可能无差别地适用犯罪构成。这种观点的不足之处在于,它既没有说明单位犯罪为何能与自然人犯罪一样适用统一的犯罪构成,也没有正面回答单位犯罪的成立与犯罪成立之间是一种什么样性质的关系。因此,它也没有解决单位犯罪成立的理论定位与成立标准问题。上述两类不同见解的共同点都是将研究的视野停留在应当以什么标准来判断单位犯罪的成立上。其实,一个学科之内不同理论的相互之间具有密切的关联,因此,单位犯罪的成立并不能只是将目光局限于认定的标准之上,否则难以得出有说服力的结论。在笔者看来,单位犯罪的成立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成立标准问题,单位犯罪的成立必须以明确单位犯罪的法律地位为前提。如果单位犯罪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构建单位犯罪的认定标准就缺乏坚实的基础。笔者认为,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表明了单位犯罪的地位是一种独立的犯罪形态。在刑法总则中,“单位犯罪”是规定在第二章“犯罪”的第四节中,而该章的前面三节分别是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和第三节“共同犯罪”。就所规定的内容而言,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规定了犯罪成立与刑事责任的共通性内容,而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和第三节“共同犯罪”则是关于犯罪成立和刑事责任特殊性内容的规定,即犯罪形态的规定。其中,第二节规定的是故意犯罪形态,第三节是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而单位犯罪作为同一章的第四节紧随于故意犯罪形态和共同犯罪之后,所规定的内容包括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和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其性质也是关于犯罪成立和刑事责任的特殊规定。因此,一如故意犯罪形态和共同犯罪,单位犯罪的性质也是犯罪形态。更能说明单位犯罪地位的规定是刑法分则。在刑法分则中,规定单位犯罪最常见的立法方式是,在同一法条的前款规定了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和法定刑后,次款接着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这种立法方式充分表明了单位犯罪是由一种不同于自然人的犯罪主体所实施的犯罪,其除了在犯罪主体要件上不同于自然人犯罪之外,其他的犯罪构成条件与自然人犯罪是完全相同的。可见,单位犯罪的性质是相对于自然人犯罪的一种独立的犯罪形态。笔者以为,基于单位犯罪所处的犯罪形态的地位,在法律上单位犯罪的成立只是一种犯罪形态的成立,并不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