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8
2/8
3/8
4/8
5/8
6/8
7/8
8/8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物权法复习笔记Ps查阅历年司考真题,学习不同题型的答题技巧物权的概念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物权的内容物权的内容是指物权人能够享有的权利,也称为物权的权能,分为实际使用权和价值取得权。实际使用权是指一切可以控制、利用物的本体的权利。价值取得权是指将物进行处分(如变卖、出租等)从而取得物的价值上的利益的权利。物权的特征以特定物为客体;物权是支配权,物权人要么能够控制、利用物的本体,要么能够处分物以实现物的价值;物权是绝对权,权利人实现其权利仅需凭借自己的意思,无需请求他人协助;物权具有排他性,物权人在实现权利时,要排斥他人的意思和权利。物权的效力【指物权人对标的物的支配力】性质标准:限定性物权优先于其赖以设立的基础性权利(如所有权之上设定的抵押物/使用权,优先于所有权;纳入预告登记的债权优先于物权,ps物权法188: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对物权的效力:时间标准:先成立的物权优先实现物权对债权的效力:通常,物权优先于债权。(除几种特殊情况,如“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权具有对抗物权变动的效力)物权对占有的效力:任何情况下,占有都不能对抗本权物权法定原则:是指在一个统一的法律效力地域中,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原则。一物一权原则:一个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自物权),且不能有不相容的多个他物权。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公示公信原则:√公示原则物权变动【指物权的设立、转移、变更、消灭】基本原则:公示原则不动产物权登记:物权法9-1: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基本类型:初始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变更、废止物权登记;预告登记;异议登记、更正登记顺位制度的规则:若对同一权利有数人提出登记申请时,以登记机关收到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决定登记顺序;在同一日登记的权利,其顺位相同(顺位制度主要适用于不动产物权)动产交付【指动产的占有由出让人转移给受让人,是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直接交付简易交付:”动产物权在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指示交付:”动产物权在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替代交付”占有改定:’’........物权自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交付的类型:善意取得【是指出让人无权处分一项财产,而受让人对此为善意时,受让人仍可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要件:出让人无处分权,且占有标的财产;受让人善意;受让人通过交易取得财产,并已支付合理对价;动产已完成交付或不动产已完成变更登记物权请求权【是指当物权的完满状态受到妨害或者有妨害危险时,物权人有权请求国家专门机关予以保护的权利】返还请求权【物权人对无权占有人所享有的要求其返还占有的请求权】确认物权的请求权【物权人要求国家专门机关确认其物权的请求权】原物返还:现时占有人若不能返还原物或时期恢复原状,要承担相应责任;善良管理使用人不承担责任;孳息返还:通常孳息应返还给物权人或合法占有人,特殊情况除外。排除妨害请求权【物权人、占有人对他人虽没有剥夺其占有但却妨害其权利的正常行使或者顺利占用的一次性的侵害行为,可以要求予以排除的请求权】停止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物权人对有可能损害自己占有物的设施的物权人或占有人,要求其消除对自己物之危险的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在物权法上,指在物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况下,物权人、占有人对侵害人提出的以货币的方式赔偿尚不能弥补之损害的请求权】责任人的善意与否,对损害赔偿的确定意义重大:善意人享有抗辩权;恶意人承担较重责任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特征:所有权是一种自物权;所有权是完全物权;所有权具有恒久性;所有权最能体现物权的绝对排他性权能(内容):1占有权能2使用权能3收益权能:收取所有物的天然孳息(如果树的果实、奶牛的奶)和法定孳息【依据一定法律关系而取得的收益】(如房屋租金、利息等)4处分权能(所有权最核心的权能):事实处分和法律处分5排除他人干涉权能不动产所有权【以不动产为客体而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一般规则: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需进行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所有权的变动的公式方式为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依动产的交付。以法律行为取得公权力以法律行为之外事实行为的原因取得继承善意取得【见上】*不动产所有权取得·相邻权【是指相邻的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占有人,相互要求对方不得以其占有的不动产损害自己的不动产的权利】·土地所有权:我国只存在两种土地使用权形态,土地国家所有权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土地私有不被允许。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禁止通过交易所有方式转移。“房随地、地随房”:建筑物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