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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MERGEFORMAT252020年4月19日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程文档仅供参考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程(修正)第一章庭前准备第1条书记员检查庭审设施是否完备,标志牌是否齐全、摆放到位。第2条书记员检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㈠原告(上诉人)XXX,委托代理人XXX是否到庭;㈡被告(被上诉人)XXX,委托代理人XXX是否到庭;㈢第三人(原审第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XXX。委托代理人XXX是否到庭。第3条书记员宣布:请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入庭按席位就坐。第4条书记员宣布: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旁听: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携带武器、凶器的人;其它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当事人、其它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它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三、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她人;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影、录像;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六、关闭寻呼机、移动电话和其它通讯设备。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能够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5条书记员宣布:现在请本案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入庭,全体起立。第6条书记员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出庭情况。第二章庭审第7条审判长宣布开庭(先敲击法槌,后宣布开庭):XXX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二审案件为第152条第1款)的规定,今天公开(不公开)审理原告(或上诉人)XXX与被告(或被上诉人)XXX纠纷一案,现在开庭。(不公开开庭审理的,应说明理由)。第一节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第8条核对当事人身份。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原告(或上诉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住所地(是诉讼代表人的陈述姓名、职业、住所地;是法定代表人的陈述姓名、职业、单位住所地)。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及代理权限。被告(或被上诉人)、第三人(或原审第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身份。第9条审判长询问当事人:(原告或上诉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被告(或被上诉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第三人(或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对原、被告(或上诉人、被上诉人)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当事人均表示无异议后,审判长宣布: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能够参加本案诉讼。第10条被告(或上诉人)、第三人(或原审第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审判应宣布:被告(或上诉人)、第三人(或原审第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XXX经本院XX年XX月XX日送达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庭依法决定缺席审理。第二节宣布合议庭组***员及书记员名单第11条审判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由审判员(或代理审判员)XXX担任审判长,审判员(或代理审判员)XXX、XXX参加合议,书记员XXX担任记录。会计师(工程师、翻译)XXX接受本院委托担任本案的鉴定人(勘验人、翻译)。第三节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第12条审判长:现在告知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申请回避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46条之规定,当事人如认为合议庭组***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回避,但申请回避应当说明具体的理由。2、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0条、第125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陈述的事实和主张,经审判长许可,能够提供新的证据。3、经法庭许可,当事人能够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能够申请重新调查、勘验和鉴定。4、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0条、第127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对对方的主张提出自己的看法,阐述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主张,以及对如何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辩论。在案件审理直至宣判前,当事人都能够根据自愿的原则,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解。5、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反诉的权利;上诉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