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共同受贿犯罪数额的认定.docx
听云****君哇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相关资料
浅议共同受贿犯罪数额的认定.docx
浅议共同受贿犯罪数额的认定论文摘要:当前,受贿犯罪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例如,如何确定共同受贿行为中的个人"所得数额",如何认定受市场行情影响比较大的贿赂物品的价值,如何认定及处理低价购房、收受干股的行为等,解决好这些问题对正确认定受贿犯罪,准确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在司法实践中,共同受贿犯罪通常呈现两种类型:一是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共同索取、收受他人贿赂;二是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相勾结,共同索取、收受他人贿赂。根据刑法第386条的规定,对于受贿犯罪,应当按照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裁量刑
浅议共同受贿犯罪数额的认定.docx
浅议共同受贿犯罪数额的认定论文摘要:当前,受贿犯罪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例如,如何确定共同受贿行为中的个人"所得数额",如何认定受市场行情影响比较大的贿赂物品的价值,如何认定及处理低价购房、收受干股的行为等,解决好这些问题对正确认定受贿犯罪,准确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在司法实践中,共同受贿犯罪通常呈现两种类型:一是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共同索取、收受他人贿赂;二是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相勾结,共同索取、收受他人贿赂。根据刑法第386条的规定,对于受贿犯罪,应当按照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裁量刑
浅议共同受贿犯罪数额的认定.docx
浅议共同受贿犯罪数额的认定论文摘要:当前,受贿犯罪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例如,如何确定共同受贿行为中的个人"所得数额",如何认定受市场行情影响比较大的贿赂物品的价值,如何认定及处理低价购房、收受干股的行为等,解决好这些问题对正确认定受贿犯罪,准确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在司法实践中,共同受贿犯罪通常呈现两种类型:一是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共同索取、收受他人贿赂;二是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相勾结,共同索取、收受他人贿赂。根据刑法第386条的规定,对于受贿犯罪,应当按照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裁量刑
单位受贿共同犯罪的认定问题研究.docx
单位受贿共同犯罪的认定问题研究单位受贿共同犯罪的认定问题研究引言:单位受贿共同犯罪是指单位领导人或者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财物,在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活动中共同参与犯罪的一种行为。单位受贿共同犯罪的认定问题备受关注,涉及法律适用的精细化和公正性,也与打击腐败和维护廉洁社会的目标息息相关。本文将从法律层面分析单位受贿共同犯罪认定的相关问题,包括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单位责任的界定、同谋关系的认定以及证据的规则等议题,以期为单位受贿共同犯罪的有效打击提供参考。一、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共同犯罪的构成
受贿案件中受贿数额的认定问题的中期报告.docx
受贿案件中受贿数额的认定问题的中期报告本中期报告探讨了受贿案件中受贿数额的认定问题。在受贿案件中,受贿数额是判决贪污犯罪罪名和量刑的关键因素之一。然而,在实践中,认定受贿数额存在许多争议。首先,受贿数额的认定涉及证据收集和审查的问题。检察机关和法院应当采取多种手段收集证据,如询问证人、查阅账目等。同时,应当审查证据是否真实可靠、是否足够充分。其次,受贿数额的认定涉及口供证据的问题。在受贿案件中,往往存在受贿人和受贿者的口供证据。法院应当审查证据真实性是否可信,同时根据情况进行协查证据,以确保判决的准确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