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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9•【字号】渭政办发[2010]87号•【施行日期】2010.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渭政办发[2010]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渭南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一○年五月十九日渭南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10年是我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关键之年。为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品位,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干线畅通,坚决制止秸秆焚烧行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六部委联合发布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认真贯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工作办法》,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不断提高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利用资源、禁止焚烧、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二、总体目标“三夏”、“三秋”(5月25日至10月25日)期间,管住第一把火,确保无大面积焚烧现象,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使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良好以上天数比上年明显增加。三、工作措施(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为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市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农机、公安、财政、林业、交通、科技、教育、广电、发改委、监察、报社、移动、联通、电信和高速公路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要成立由主管领导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及时对全年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制订县市区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奖罚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与辖区乡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督促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各农户之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禁止焚烧秸秆;成立巡查小组,对辖区的禁烧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查处焚烧秸秆行为。(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市环保局负责对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做好统计和信息通报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市公安局负责“三夏”、“三秋”期间巡查和消防工作,对顶风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查处;市交通局负责交通干线两侧秸秆禁烧工作的检查;市农机局负责收割机具的管理、调配,规范收割机作业标准,确保收割机留茬高度控制在15公分以下;市林业局负责自然保护区、绿化带及防护林带两侧秸秆禁烧工作的检查;市财政局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经费保障;市监察局负责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市科技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推广和普及运用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动员、组织中小学生学习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性,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渭南电视台、报社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高速集团渭南管理所负责对高速公路两侧的秸秆禁烧工作的检查;移动、联通、电信渭南分公司负责免费宣传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相关信息。临渭区、华县、华阴、潼关和高新区是秸秆禁烧的重点区域,今年对以上五县市区由市直五部门进行责任包联。市环保局包抓潼关县;市农业局包抓华阴市;市公安局包抓华县;市农机局包抓临渭区;市林业局包抓高新区。市直包联单位负责对所包区域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办、督查,确保所包县市区秸秆禁烧工作有效落实。(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单位和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部门要充分利用各自平台,通过电视字幕、广播播音、报纸报道、手机短信等形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各级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规定要求,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各县市区、各乡镇(办)要采取宣传车、发通告、贴标语、挂横幅等形式,积极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意义、渠道、好处,扩大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