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10
2/10
3/10
4/10
5/10
6/10
7/10
8/10
9/10
10/10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到这已经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直接下载吧~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国家与农民分配关系的变迁与农村税费问题的形成[摘要]中国农民为国家的初步工业化提供了大量的农业经济剩余。家庭承包制的实施,使得基层政府的财政汲取体制从政府到农民的分配型汲取方式转变为农民到政府的收入型汲取方式,这种制度的固有缺陷和城乡二元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是导致农村税费问题形成和演变的主要原因。[关键词]分配关系;农村税费问题;二元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是中国农业社会关系的主旋律,国家与农民关系的紧张与缓和都与国家分割农业经济剩余的份额多寡密切相关,中国的历史不断地演绎两者经济关系从紧张到缓和再到紧张的周期律和必然律,这是由作为社会生存产业和基础产业的农业与农民承载庞大国家的绝大部分财政支出这一财政特点决定的。因此,这一财政现实没有较大程度的变迁,国家与农民的社会经济关系就难以走向缓和并进入“蜜月期”[1].1949年后的中国农村社会的经济现实也离不开这一规律的影响。一、改革开放前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1949年中国共产党建立了红色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面临内忧外患的政治经济局面,为了保卫新生的红色政权,作为重工业的国防工业的建立成为当务之急;同时受苏联和其他新独立的发展中国家的影响,中国的高层决策人士将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视为国家发达的主要标志,加之西方工业国家的严密封锁,中国共产党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发展和进口替代的发展战略。而重工业的发展需要庞大的资本积累,外部世界的封锁使中国的工业化只能走内部资本积累的道路,城市失业严重和其作为政治中心的现实使农村成为工业化资本积累的载体。这样,农业、农村、农民不得不为中国的初步工业化提供庞大的和主要的资本支持,农民为新生的红色政权和国家的工业化做出了巨大的牺牲,这是历史的必然,也是历史的局限。改革开放前,国家通过农产品统购统销体制、人民公社制、户籍制等俗称的“三驾马车”的农村治理制度对农村经济实行严密的控制。对城市人口实行的“低物价、低工资”体制,在农产品国家统购统销制度的配套实施下,有力地降低了工业产品的人工成本,顺利地实现了资本的高度积累,也为包括“两弹一星”在内的国家大型国防工业、重工业建设筹集到了大量资金。据周其仁(1994)的估计,在1952年到1982年的30年期间,国家通过工农产品的价格剪刀差、农业税和农村储蓄的净流出三条渠道,从农村提取了6127亿元的经济剩余,相当于1982年全部国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农业和农民的经济剩余被剥夺殆尽,改革前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约2.5亿,占了农村人口的近1/3.可以这样说,农民对城市工业的主动、被动的奉献对国家原始资本积累的顺利完成功不可没。国家为了工业化战略的实现对农民和农业、农村经济剩余进行了高强度的剥夺,使这一时期成为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特别是分配关系最为紧张的时代。改革前国家与农民分配关系的紧张状况以一种隐形方式存在,虽未酿成激烈的公开对抗,但也导致了严重的社会危机和社会经济后果,国家与农民在分配关系上的持续博弈形成了“双输格局”,使政府高层过于理想化的现代化目标一次次落空,农民庞大的劳动力资源并未成为巨大的财富,国民的生产力被潜在耗散。在这种博弈中,两者关系随中国政治形势的变化时而紧张,时而缓和。国家对农民经济剩余的过多提取虽未引起农民直接的抵制,但农民用他们特有的“弱者的手段”进行消极的抵抗,导致农村生产队的“大锅饭”越来越难以维持农民的基本生存,国家提取农业剩余越来越困难。二、家庭承包制中税费分配体制的缺陷国家与散布在广大乡村的农民阶级在分割农业剩余上的长期博弈,使政府对乡村资源进行高度整合的目标一次次落空,国家不得不在更多方面向农民让步,默认了农民基于最朴素自我利益追求的制度创新,农民这种自发的农业生产制度创新可看作是曾被批判过的“三自一包”的翻版。政府不得不将这种农民的制度创新加以“除罪化”,并上升为正规的意识形态。实践表明,就中国农村的农业资源禀赋来说,家庭经营能较好地满足农业生产的需求,因为在家庭经营中,生产单位与生活单位合一,生产经营与家计安排合一,大大降低了形成集体行动的交易成本,而建立在血缘、亲缘基础上的和谐关系又大大降低了监督成本。家庭承包制的实行使人民公社体制失去支撑基础而最终解体,由人民公社改制而来的乡镇政府同样需要农民的制度外经济支持,这就需要农民先“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在此承诺前提下获得了对自身财产的产权或大部分公民权利,获得了土地的大部分产权。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的形式也发生了显著的变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得基层政府的财政汲取体制由政府→农民的分配型汲取转向农民→政府收入型汲取转变,对农民和农业剩余的汲取方式和程度从过去的隐形化走向公开和透明化,在汲取成本上升的同时却是效率和能力的下降。在家庭承包制推行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