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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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pdf
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技工学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促进职业技术培训事业的发展,建立和健全教师工作责任制,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技工学校教师职务是根据技工学校的特点和改革的需要而设置的,有明确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聘任〔或任命〕限额和任期。第三条技工学校各级教师职务应有合理的结构比例。各级教师职务的限额应与批准的编制定员和工资增长指标相适应。第四条职务名称〔一〕技工学校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职务名称定为: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二〕技工学校生产实习课教师职务名称定为:
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doc
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技工学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促进职业技术培训事业的发展,建立和健全教师工作责任制,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技工学校教师职务是根据技工学校的特点和改革的需要而设置的,有明确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聘任(或任命)限额和任期。第三条技工学校各级教师职务应有合理的结构比例。各级教师职务的限额应与批准的编制定员和工资增长指标相适应。第四条职务名称(一)技工学校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职务名称定为: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二)技工学校生产实习课教师职务名称定为:
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2).doc
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技工学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促进职业技术培训事业的发展,建立和健全教师工作责任制,特制订本条例。第二条技工学校教师职务是根据技工学校的特点和改革需要而设置的,有明确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聘任(或任命)限额和任期。第三条技工学校各级教师职务应有合理的结构比例。各级教师职务的限额应与批准的编制定员和工资增长指标相适应。第四条职务名称(一)技工学校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职务名称定为。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二)技工学校生产实习课教师职务名称定为:高
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DOC.doc
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技工学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促进职业技术培训事业的发展,建立和健全教师工作责任制,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技工学校教师职务是根据技工学校的特点和改革的需要而设置的,有明确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聘任(或任命)限额和任期。第三条技工学校各级教师职务应有合理的结构比例。各级教师职务的限额应与批准的编制定员和工资增长指标相适应。第四条职务名称(一)技工学校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职务名称定为: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二)技工学校生产实习课教师职务名称定为:
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doc
问法网——中国最快捷的法律咨询网www.51wf.com网址:HYPERLINK"http://www.51wf.com"http://www.51wf.com--来源:问法网法律数据库颁布机构:国家教育委员会1986-05-19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学教师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文化业务水平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学教师职务是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中学教师职务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