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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档,欢迎下载!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灭火队技术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例文多篇合集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灭火队技术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认真贯彻继续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机电、机械设备及救火工程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政策和规定,负责管理队长离发展规划、年度生产、修改、安全技术措施的基本建设和调整。第二条非政府审核《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继续执行情况。第三条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积极主动使用一流技术和安全装备,参予队长离和年度安全措施计划的基本建设和审查。第四条基本建设或修改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必须合乎安全生产的建议,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继续执行情况展开检查、监督和考核。第五条负责管理非政府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良技术上存有的问题。第六条负责管理狠抓员工的安全科学知识、安全技术、业务知识、工程质量标准化的自学培训及检查考核工作,并明确提出奖罚意见。第七条负责管理审查各施工队的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监督规程措施全面落实情况。第八条出席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对事故展开技术原因分析、鉴别,明确提出技术上的改良措施。安全管理体系及生产违章处罚规定安全管理体系及生产违章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继续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消解人为的不能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定。(一)本规定的行政处罚对象就是项目部的职工和管理人员,牵涉的范围包含项目部井上、井下各工种,各工序。(二)本规定所列于条款对违章行为并作了罚款规定,例如因违章导致其他后果,除按本规定外,还必须按其它有关规定展开处置,导致事故的按事故情节严重程度处置。(三)本规定所述违章行为就是指违背各类规程、规章制度等;牵涉交通、消防方面,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四)本规定的解释权和执行权为项目各职能科室;继续执行已经开始时间为2011年6月15日。第二章安全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二条、安全机构设置(一)安全监察东站为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二)各队成立一名安全副队长,地面生产成立一名安全负责人,各班组成立一名安全质量检查或安全负责人。第三条、安全职责分割(一)项目经理就是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及时化解安全工作中人、财、物等资源的市场需求;总工程师对安全工作正数技术责任,并全力狠抓“一通三严防”管理工作;各分管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管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管理,必须做好自助式、协作保安;队、班组长就是所在区队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所统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正数轻易责任;工人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管理。(二)安体全监察东站负责管理全系列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具有职责如下:1、负责管理全系列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2、负责管理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3、负责管理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绩效考核,创建安全奖惩管理制度。4、负责管理各类三违事故隐患的查案分析处置工作。5、负责管理职业安全身心健康管理体系的创建和持续改良工作。6、负责管理井下班组建设工作。7、负责管理工伤管理工作。(三)安全副队长和井上生产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正数管理责任;各班组的安全质量检查员(或安全负责人)对本班组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工作正数监督检查责任。安全副队长、安全质量检查员(安全负责人)行政上隶属于所在单位领导,业务上拒绝接受安全监察东站指导。安全质量检查员严禁做为其他定岗人员采用,只准干活与安全工作和质量标准化有关的工作。第三章三违分类及行政处罚第四条、三违及渎职分类:三违分成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通常五个等级。渎职分成关键性渎职、轻微渎职、通常渎职、轻微渎职四个等级。第五条、三违行政处罚标准(一)存有以下情况之一,视作一级轻微三违,给与开除公职委以重任观测之处分或罚款800—1000元;1、特别关键性非伤亡事故的主要责任者;2、带电作业、氨气操作者或用电气安全维护而导致事故的责任者;3、瓦斯超载私自作业的主要责任者;4、随意损毁通风设施导致通风系统风流失调的责任者;5、瓦斯浓度少于3%没排放量措施,私自排放量的主要责任者;6、随意暂停局扇运转导致瓦斯科创的责任者;7、同时关上两道风门导致风流短路的责任者;8、局扇未同时实现“三专两枪机”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转换”而私自作业的责任者。9、瓦检员空班逃费情节严重者;10、巷道全线贯通并无全线贯通措施作业的主要责任者;11、放炮不设立警戒或警戒不负责任者;12、斜巷提放车辆不设立警戒的主要责任者;13、斜井跑车事故的主要责任者;14、因人为或管理原因导致矿井局部通风机并无计划停风30分钟以上的责任者;15、放炮、烧焊过程中因人为因素导致瓦斯冷却的责任者;16、故意损毁监测监控设备、电缆的;17、随意关上建有安全严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