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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档,欢迎下载!瓦斯超载分级查案处置制度范文10篇合集瓦斯超载分级查案处置制度瓦斯超载分级查案处置制度第一条瓦斯超载必须做为事故,及时严肃查处。第二条瓦斯超载推行分级查案处置原则。并无计划原因导致瓦斯浓度在3.0%及以上的,由矿长(经理)亲自非政府查案[矿长(经理)无此单位时,由总工程师和安监处短联手非政府查案],瓦斯浓度在3.o%以下的,由矿(公司)总工程师亲自非政府查案(总工程师无此单位时,由安监处短亲自非政府查案)。凡因供电及电气设备原因导致瓦斯并无计划超载蓄积事故,机电矿长(经理)或机电副总工程师必须出席查案分析。第三条瓦斯超载查案处置必须秉持“四不放过”原则,每起至并无计划导致的瓦斯超载事故,必须严肃处理至有关责任人,不得以判罚代管、以判罚代查。第四条存有计划导致的瓦斯超载蓄积,计划实行前2小时,必须将矿(公司)分管领导盖章的计划单传送至集团公司调度室,否则按并无计划超载查案论处。第五条规范瓦斯超载查案处理程序。包含:查清事故经过及基本情况;深入细致分析事故原因;对事故责任者明确提出处理意见;对事故明确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按统一格式构成文字材料(附表)。出席查案处置的人员均必须在事故严肃查处报告上盖章(非政府查案人员必须盖章);当日18时之前向集团公司调度室传输严肃查处报告(严肃查处时段为前一天14时至当日14时)。第六条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瓦斯超载查案处置工作,对矿(公司)呈报的查案处置报告,生产技术部、瓦斯地质管理研究院及安监局深入细致严格把关,凡不合乎上述建议的,责令矿(公司)再次查案处置,并对非政府事故查案处置者明确提出通报批评。第七条对瓦斯超载事故隐报、虚报、漏报及迟报的,一经查明,按瓦斯超载分级查案管理的原则,责令矿长(经理)或总工程师、安监处短写下书面检查,传报集团公司。第八条集团公司“一通三严防”督查组必须把瓦斯超载查案处置做为关键督查内容,对于查案处置不严谨、责任者处置不妥当的,将据情节酌定明确提出处理意见。井工二矿隐患排查管理制度井工二矿隐患排查管理制度“一通三严防”工作就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一环,一通三严防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为进一步强化“一通三严防”工作,适应环境现代化管理市场需求,保证矿井身心健康、持续、平衡发展,将事故隐患消解在原始社会状态,现特制订《井工二矿通风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一、通风安全隐患类别1、通风安全隐患按事故严重性,化解深浅程度分成A、B、C三级:A级:难度小,矿无能为力,必须由公司化解的隐患;B级:难度很大,队无能为力,必须由矿化解的隐患;C级:通风队职责范围可以化解的隐患。2、通风安全隐患按种类分成通风、瓦斯、煤尘、火灾和其它机械(或电气)事故。二、通风安全隐患排查制1、在矿非政府的每旬一次的质量标准化小检查的基础上,通风队必须非政府通防管理人员对全矿井每周展开一次通防工作隐患大排查。2、隐患排查工作必须精细、全面,建议全面覆盖整个矿井的所有角落,严禁存有死角。3、隐患排查推行分区保片新制。即灭火材料运输管理制度灭火材料运输管理制度第一条、雷呜科化公司运往各采用单位的核爆材料必须采用封闭式后进门专用运输车,车上必须设置载运核爆材料的显著标志,各采用单位严禁擅自派车至雷鸣科化公司总库运输核爆材料,更严禁派车至其它采用单位借予核爆材料。第二条、雷鸣科化公司运输核爆材料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上岗上岗,并按规定的行车路线运输,严禁抄近路或取道驾车,不随意拎人、带物,严禁在中途逗留。第三条、核爆材料运输的责任范围:雷鸣科化公司总库至各采用单位选定DV8点由雷鸣科化公司负责管理,从各采用单位DV8点至井下所有采用现场由各采用单位负责管理。具体内容为:核爆材料DV8后,由采用单位安监、捍卫、物管和通风部门对核爆材料的品种、数量、外包装质量展开环评,创建台帐监护入库;下井口至核爆材料库由采用单位、安监运输和通风部门负责管理;核爆材料库至采用现场由灭火工和冶炼单位负责管理。第四条、下井口至核爆材料库、核爆材料库至采用现场的核爆材料运输必须合乎《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永荣煤矿)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永荣煤矿)遵从《煤矿安全规程》关于“轻易专门从事煤矿生产建设的职工必须展开强制性安全技术培训”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1、为强化安全培训的领导和管理,培训教育由矿安全生产领导组负责管理,安全科负责管理非政府实行。2、每年由安全生产领导组基本建设年度、季度以及每月的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由安全科具体安排,非政府实行。3、安全培训教育对象:⑴、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室人员和领导干部,必须经过上级安培中心培训,获得安全资格证,方可出任本职工作。⑵、各生产、辅助队的班长和生产工人,每年必须展开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