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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档,欢迎下载!寻抽水管理制度例文大合辑寻抽水管理制度寻抽水管理制度1.每一受到水害威胁的地点都必须制订适当的“寻、摆、堵塞、封盖、排在”综合防尘措施,秉持“有掘必寻、先寻后凿”的原则。2.受到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搭载有效率的寻抽水设备。培训寻抽水设备操作方式人员3.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地点,必须合理设计各类防尘煤柱。4.矿井每年雨季前要非政府一次预防水全面检查工作。5.矿井必须加派排水管路、排洪设备、防洪抢修物资。6.矿井必须搜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创建有关档案。7.矿井应当非政府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除役小井泵送情况与矿区采矿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结构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订措施。8.矿井应当展开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创建观测台帐。9.水文地质条件繁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明的矿井,必须展开补足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建议按程序工程设计。10.冶炼工作面寻抽水包含,严防顶板突水、严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订适当的寻、抽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核准。11.凡在煤层煤层风化拎,含水、导水、与富水层二者碰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尘煤柱,各类防尘煤柱必须二百一十三资质单位展开设计、排序,确认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报有关部门核准。12.矿井必须创建水害预报呈报制度。13.如本制度与上级规定二者相冲突,按上级规定继续执行。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第11章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11-111.1关联方关系11-111.1.1关联方关系的定义11-111.1.2关联方关系的公布11-211.2关联方交易11-211.2.1关联方交易的定义及类型11-211.2.2关联方交易的公布11-2第11章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11.1关联方关系11.1.1关联方关系的定义在公司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存有能力轻易或间接掌控、共同掌控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予关键性影响,则他们之间存有关联方关系;如果两方或多方甚深一方掌控,则他们之间也存有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主要存有于:(1)轻易或间接地掌控其他企业或受到其他企业掌控,以及甚深某一企业掌控的两个或多个企业(比如,母公司、子公司、受到同一母公司掌控的子公司之间)。(2)合营企业,就是所指按合同规定经济活动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掌控的企业。(3)联营企业,就是指投资者对其具备关键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4)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就是指轻易或间接地掌控一个企业10%或以上投票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关键管理人员,就是称有权力并负责管理展开计划、统一指挥和掌控企业活动的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就是所指在处置与企业的交易时有可能影响某人或受到其影响的家庭成员。(5)受到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轻易掌控的其他企业。国家掌控的企业间不应仅仅因为彼此甚深国家掌控而沦为关联方,但企业间存上述(1)至(3)的关系,或根据上述(5)受到同一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轻易掌控时,彼此应当视作关联方。本制度中,将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属的各子公司存有的关联方关系定义为内部公司,其中,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属的二级子公司共同组成集团内部公司,各子公司及直属的子公司共同组成本级内部公司。11.1.2关联方关系的公布在存有控制关系的情况下,关联方如为企业时,不论关联方之间有没有交易,都应在会计报表备注中公布企业类型、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企业的主营业务、所抱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11.2关联方交易11.2.1关联方交易的定义及类型关联方交易就是所指在关联方之间迁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与否缴纳价款。关联方交易类型主要存有:(1)出售或销售商品;(2)出售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3)提供更多或拒绝接受劳务;(4)代理;(5)出租;(6)提供更多资金(包含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更多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7)借款和抵押;(8)管理方面的合约;(9)研究与研发项目的迁移;(10)许可协议;(11)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1.2.2关联方交易的公布在企业与关联方出现交易的情况下,企业应在会计报表备注中公布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这些要素通常包含:(1)交易的金额或适当比例;(2)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适当比例;(3)定价政策(包含没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关联方交易应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不予公布,类型相同的关联方交易,在不能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正确理解的情况下可以分拆公布。以下关联方交易不须要公布:(1)包含在分拆会计报表中的集团成员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