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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档,欢迎下载!2023年风筒传感器的采用规范规范多篇合辑风筒传感器的采用规范风筒传感器的采用规范一、风筒传感器的边线(一)岩巷作业线工作面搬运边线:距离风筒出风口不大于50m。(二)耙矸机作业工作面搬运边线:耙矸机导向轮前后5m范围内。(三)煤巷盾构工作面搬运边线:距离风筒出风口不大于30m。二、风筒传感器保护(一)风筒传感器缩短电缆、击爆等必须由当值电工展开,击爆前必须向监测监控中心值班员展开汇报后方可以展开击爆,击爆完结后必须向值班员查问与否正常。(二)风筒传感器采用责任人为采用单位电工班长,加装时必须将传感器上面的铁环用铁丝被绑在搬运风筒的钢丝上避免传感器开裂。三、风筒传感器断电试验规定(一)试验时间每天早班测试一次当值存有一处测点未展开断电试验,对责任单位负责人、机电负责人以及当值电工班长各罚款100元,依次递增。(二)试验人员各单位当值电工班长或当值电工。不得非机电专业作业人员展开风筒传感器断电试验,否则,对各单位负责人、当值老爹队长以及机电负责人各罚款50元。(三)试验流程1.试验前试验人员必须通过电话通告监控中心东站值班员,内容包含:试验测点、试验单位以及试验人员姓名。试验前未展开汇报的单位,对本单位负责人、当值老爹队长以及试验人员各罚款50元。2.经监控中心东站值班员同意后,试验人员方可展开断电试验,风筒传感器行程开关维持断裂时间严禁多于30s(以免地面监控中心东站县丞没报警信息)。对地面中心站未检测至报警信息的试验测点的责任单位的负责人、当值老爹队长以及试验人员各罚款50元。3.试验完后,试验人员必须通过电话向监控中心东站值班员汇报试验情况,汇报内容包含试验风筒传感器行程开关按钮与否有效率可信、断电枪机功能与否正常,并查问地面中心站数据上载情况,对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4.试验完后,由各区队核对《风筒断电试验记录》。试验完结后未展开汇报的单位,对本单位负责人、当值老爹队长以及试验人员各罚款50元。晋城市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环境治理制度晋城市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环境治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创建和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融合晋城市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和《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环境治理制度》,制订本制度。第二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分成通常安全生产隐患和关键性安全生产隐患。通常安全生产隐患,就是指危害和自查难度较小,辨认出后能立即自查确定的隐患。关键性安全生产隐患,就是指按照《煤矿关键性安全生产隐患判定办法(实施)》(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和《山西省煤矿关键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环境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晋政办发〔2005〕100号)判定的关键性安全生产隐患。第三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环境治理责任主体1、煤矿企业就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法人代表就是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环境治理的第一责任人。2、煤矿企业应创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成立隐患排查环境治理工作机构负责管理隐患排查工作。3、煤矿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非政府一次存有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出席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对揭发的隐患备案建档。4、煤矿企业应制订关键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环境治理应急预案,并尽早对应急预案展开演练。第四条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和市直单位就是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环境治理工作的监管主体,负责管理监督检查辖区内煤矿的隐患排查环境治理工作。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环境治理推行分级监管。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县营及以下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环境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市直单位负责管理所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环境治理的监督管理,市煤炭工业局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市属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环境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第六条煤矿企业对排查出来的通常安全生产隐患,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选定隐患自查责任人立即自查,自查完结后由煤矿主要负责人审查盖章备案。煤矿企业对排查出来的关键性安全生产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非政府制订隐患自查方案和安全确保措施,全面落实自查内容、资金、期限、责任人,报有关煤炭行业主管部门或市直单位核准,等待批准后非政府实行。第七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和申报公告1、煤矿企业应于每季度第一周将上时季度安全生产隐患及排查环境治理自查情况向煤炭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2、对于关键性安全生产隐患,煤矿企业应及时向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书面报告。3、煤矿企业应在辨认出关键性安全生产隐患24小时内,对关键性安全生产隐患在矿区有关场所展开公告申报。4、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或市直单位应当及时将煤矿企业存有的关键性安全生产隐患展开公告申报,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汇报。第八条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市直单位必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