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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是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函〔2017〕174号)的相关要求,根据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学校信息公开举报情况等八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9月1日到2017年8月31日。一、概述信息公开是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院信息,促进学院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民主管理,促进校园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2017学年,我院认真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着“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和谐发展”的目标,不断探索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途径、方式,建立起一套较完善的信息公开工1作体系,各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一)加强领导,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学院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学院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形成了由学院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为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学院党政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学院上下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根据《清单》要求,严格查案对表,明确要求各责任部门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信息公开专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党政办公室对责任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落实《清单》公开事项不打折扣。(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学院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强了对学院各类公开信息的审核和已公开信息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办公室统一负责对学院网站发布信息的审核,并定期对各系部、职能部门在信息公开专栏内发布的信息进行监督检查。此外,建成一支部门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及时对专业部门负责进行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更新,并负责答复公众对关于公开的信息内容提出的咨询及建议。进一步完善公开渠道,通过网站、微信平台、校园电子屏、2学院宣传展板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公开信息,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三)强化审核,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公开和应付式公开的做法。及时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围绕我院师生员工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16-2017学年,学院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布学院公文102条,发布学院通知公告502条,发布学院要闻346条。各职能部门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94条。其他途径主动公开的信息未能尽数。(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1、互联网: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及协同办公系统、各职能部门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开信息。2、学院学报、校广播台等形式。3、会议纪要、资料汇编、宣传画册、学生手册等纸质资料。4、学院短信平台、微博、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方3式。5、学院院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职代会及其专题会议、学代会等。6、其他方式。(三)主动公开情况1、学院严格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主动公开各类事项。主要有学院基本信息、招生就业信息、财务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等信息。2、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近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度,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3、学院各机构部门的设置、职能、办事流程;学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四)信息主动重点公开情况1、2017年,学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按照“规范化、程序化”的操作要求,面向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江西省教育厅下达我院专科招生计划为700人,其中:省内350人,省外350人(河北省10人、内蒙古70人、吉林省25人、辽宁省30人、4山西省5人、黑龙江10人、江苏省15人、浙江省10人、安徽省10人、湖南省10人、湖北省10人、山东省20人、河南省10人、广东省35人、广西省5人、海南省10人、陕西省20人、甘肃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