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10
2/10
3/10
4/10
5/10
6/10
7/10
8/10
9/10
10/10

亲,该文档总共16页,到这已经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直接下载吧~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附件2:南京晓庄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为适应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自主学习、自主成才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分入学与注册;学制、课程、学分与选课;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免修、免听、重修与缓考;转专业与转学;休学与复学;退学;考勤与纪律;奖励与处分;毕业、结业与肄业;学位;附则等项。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如因特殊困难需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可由本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经批准保留入学资格需复学的学生,必须在次年6月份向学校提出书面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入学。8第二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由学校按招生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发给校徽和学生证。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者,交有关部门查究。第三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本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者,自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即取消保留的入学资格。第四条新生经批准保留入学资格者,复查后合格而申请入学的,应入原院(系)原专业学习;因专业调整无法入原专业的,则由学校安排进入相近专业学习。不愿服从学校安排的,取消入学资格。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凡超过两周而无故不注册者,均按自动退学处理。各院(系)须于注册截止的次日,将未按期到校注册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学制、课程、学分与选课9第六条学制全日制本科学生实行弹性学分制学籍管理。全日制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允许学生在三至六年内(不包括休学时间)取得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缩短或延长学制。第七条课程各专业的课程设置包括三大类:通识教育模块、学科专业模块;综合教育模块。通识教育模块由通识教育必修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组成;学科专业模块由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程(包括专业理论课和专业实践课)组成;综合教育模块由综合素质课程(包括专业综合选修课和素质拓展)与综合实践课程组成。第八条学分全日制本科各专业学生应修课程的总学分为170。每位学生必须完成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实行学分制后,学费收取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苏价费[2011]230号文件执行。学校鼓励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科技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奖,或在省级及以上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研究成果专利,经学校鉴定,可获得创新教育学分。学生获得的创新教育学分不计入总学分,但可冲抵专业综合选修课的学分,最多冲抵学分数不得超过8个学分。第九条学分制课程选修原则(一)学生应以专业教学计划为依据,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修每学期课程及确定选修顺序,可多修、少10修、免修各类课程。为保证适当的学习量,每学期选修课程学分数不超过30个学分(含重修课程学分),同时也不得低于该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的2/3。(二)学生可在选课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自主选择上课教师。(三)学生选课应注意课程内容的先行后续关系;为高年级开设的课程低年级学生原则上不能修读,除非已具有相应的知识准备(应提供必要的材料,并征得任课教师的同意)。(四)每学期从期中开始,教务处安排学生进行下学期的选课工作。选课分正常选课、确认选课结果、补选课、退改选课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正常选课,于第十二周至十四周进行;第二阶段为确认选课结果,于第十四周周末完成;第三阶段为补选,在学期结束前完成;第四阶段为退改选阶段,学生在新学期所选课程开课后两周内试听(周课时为4以上的课程试听一周),第三周可以根据试听情况进行一次退改选。学生选定课程后不能再改动。重修选课在补选之前完成。凡有重修课程的学生,应在导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