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10
2/10
3/10
4/10
5/10
6/10
7/10
8/10
9/10
10/10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学院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保障来华留学本科生(以下简称“留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我校留学生的学籍管理,充分调动留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促进留学生全面协调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留学生的学籍主管部门为教务处、国际教育学院。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留学生,须持普通护照、来华学习签证、《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录取通知书》、《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和入学申请材料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报到手续。第四条留学生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一)未经学校批准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二)报到时,未按规定携带证件、申请材料原件者;(三)弄虚作假获得入学资格者;(四)报到后两个月内无法缴清学费等相关费用者;(五)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六)不宜入学的其他情形。第五条注册(一)新生注册留学生新生由国际教育学院按照教育部和XX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来华留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注册。(二)老生注册每学期开学时,持本人学生证和护照到国际教育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同时在学生所在分院注册,并按规定缴纳学费。(三)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应当办理暂缓报到手续或请假手续,并获得批准。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按旷课处理。逾期两周不到校报到,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四)学生不缴清学费,不予注册。第六条留学生在履行完报到手续后方可申请居留许可。第三章学制与学习年限第七条本科学制为4~5年。第八条留学生教学实行规定学制下的弹性学习年限制度,特殊情况可以提前一年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留学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学制规定年限2年。休学、保留学籍时间均计入在校学习年限。修业期满,仍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者,作结业处理。第四章考勤第九条留学生均须接受考勤。凡培养计划规定的上课、实习、学校(学院)规定必须参加的活动和学校(学院)统组织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均属考勤范围,考勤工作由留学生所属教学单位负责。第十条留学生因故不能出勤时,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提供相应的请假证明,并将已批准的请假申请告知相关任课教师。除突发事件和不可抗力因素外,事后请假一律无效。第十一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勤者,即为旷课。对旷课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依照《XX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执行。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学时计,实习旷课按每天6学时计。第十二条留学生请假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教学单位批准,报国际教育学院备案。具体要求如下:请假1天由留学生所属教学单位班主任(辅导员)批准;请假期限在2~3天经班主任(辅导员)签意见后报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批准;请假期限在4?7天由学院院长批准,请假7天以上报学校批准。留学生请假申请、医院证明及学院审批意见等材料由留学生所属教学单位负责保存备查。留学生请假,所属教学单位审批后报国际教育学院备案。第十三条留学生请假期满,应当及时向所在教学分院销假。如请假期满仍不能回校学习,应办理续假手续,未办续假手续或续假未准者以旷课论处。第五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十四条留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如实记载,并归入留学生本人档案。在校学习期间,留学生一学期所修课程不得超过30学分。留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后,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第十五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课程考核以百分制或者五级制或者二级制计分,百分制60分、五级制及格、二级制合格以上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课程考核的方式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并在第一次上课时告知留学生。留学生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或未交作业达到作业量的三分之一的,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必须重修。课程考核总评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包括平时测验、作业、课堂讨论、考勤等)、期中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总评成绩比例由开课部门确定,但期末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实验教学课程的成绩评定办法由开课部门确定。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课程,只能参加补考或重修。第十六条留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无效,并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按《XX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第十七条留学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办理选课和重修手续,未办手续者,不得参加考核。第十八条公共体育课的成绩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身体残疾、体弱的留学生经校医院证明,留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同意,体育学院批准后可修体育保健课。体育保健课由体育学院根据留学生的实际情况安排。第十九条留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学分折算按照学校学生创新素质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