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三项费用”的财税处理.doc
梅雪****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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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三项费用”的财税处理.doc
“三项费用”的财税处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简称“三项费用”)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2%、1.5%计算扣除。纳税人实际发放的工资高于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其计税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职工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纳税人实际发放的工资低于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其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可在限额内据实扣除。上述费用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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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费用”的财税处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简称“三项费用”)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2%、1.5%计算扣除。纳税人实际发放的工资高于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其计税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职工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纳税人实际发放的工资低于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其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可在限额内据实扣除。上述费用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
会计实务:“三项费用”的财税处理.doc
“三项费用”的财税处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简称“三项费用”)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2%、1.5%计算扣除。纳税人实际发放的工资高于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其计税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职工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纳税人实际发放的工资低于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其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可在限额内据实扣除。上述费用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
会计实务:研发费用的财税处理.doc
研发费用的财税处理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
会计实务:借款费用的财税处理.doc
借款费用的财税处理一般规定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威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在税务处理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