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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报告国有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研究报告地质咨询部·一处二○○八年十二月国有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研究报告地质咨询部摘要:本研究报告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要求“完善地质工作体制机制”,“深化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认真总结改革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加强对改革的指导”的内容,结合咨询中心及地质咨询部的工作实际确定的2008年调研项目。报告总结我国地勘单位改革的历程,阐述了地勘单位改革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只有将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用改革促进发展,用发展巩固改革成果。报告重点分析了属地化后各省地勘单位改革的探索,分析了目前的改革特点,对国有地勘单位改革顺利推进和经济快速增长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国有地勘单位转企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改革缺少国家层面有效的宏观指导;企业化的改革方向与事转企政策不协调、不配套;现行政策对地勘单位继续维持事业体制有利,而对转制为企业不利;改革思路不能随客观形势的变化而变化,使得改革相对被动;事企分开处于两难局面。为贯彻徐绍史部长“地勘单位要加强管理制度和经营机制的改革,进一步增强活力和竞争力,增强地勘单位的综合实力,更好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和发展”。报告提出了在政府推动和整体统筹下,深化地勘单位改革的建议,使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能突出体现对公平竞争的保障、对不正当竞争的限制和对合法权益的维护,解决地勘单位的事业身份与企业运作的矛盾,促进地勘单位的经济发展。一、地勘单位改革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我国大规模开展地质工作是新中国成立之后,当时是全面学习原苏联的经验,实施计划经济体制的时期。为和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我国地勘单位的组建,采用行政方法设置,用事业机制管理。用行政方法设置的地勘单位,分为块块和条条两大类。块块是指按行政区域设立。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都设立地质局(后改为地矿局),其队伍规模根据行政区划的大小而有所不同;条条是指不同工业部门按部门的需要设立。地质部(后改为地矿部)的地勘队伍最多,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全方位服务;与此同时,有矿产资源需求的工业部门也成立了自己的地勘单位,最终有10个中央部委都建立了自己的地勘队伍。用事业机制管理,即全国地质工作都由中央财政拨款,用计划方法安排,并作为经费运作。年初向地勘单位拨款,年末根据地勘单位的决算给予核销,地勘费不进入矿产品成本或工程成本,也不同地勘成果直接挂钩,地勘成果无偿交给矿山企业和工程建设单位使用。地勘单位用行政方法设置、用事业机制管理,其优点是队伍调动机动灵活,并具有部队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但其缺点是容易造成队伍盲目扩张。其原因:一是地勘费采用财政资金核销制,用钱方便且用钱单位没有压力,都争取多要地勘费。二是由于中央拨付的地勘费,基本上是按人头给的,人多经费就多,必然造成地勘单位队伍扩张,机构重叠,工作重复,不计工作成本。如从1968年到1978年的十年间,全国吃地勘费的地勘职工由43万人增至94万人。用行政方法设置、用事业机制管理的地勘单位体制,是和计划经济的体制相适应的。因为不管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统统是国家所有,事业单位的工作经费和企业投资统统由国家财政出资,企业利润也统统上交国家财政,地勘队伍、矿山企业、工程建设都是吃国家的“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所以,地勘工作成果,也就不用分公益性和商业性,一律无偿交给需要的单位使用。但是1984年10月,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后,情况就不一样了,我国的经济成分和经济结构开始发生很大的变化,国有企业普遍进行公司制改革,初步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民营企业得到了史无前例的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同时成为我国市场经济的主体,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共同作出贡献。这一体制的转变,使得国有企业不再是计划经济模式下的政府的附属物,而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法人;他们不再是政府的“钱櫃”,只要依法上交利润和纳税就可以了。非国有企业(如集体、私营、股份制企业和外资企业等),更是独立的法人,只有依法经营和承担向国家纳税的义务。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的特点是以适应市场需要,追求最佳效益为目的,所以,矿产开发或工程建设均是商业行为,为此为矿产开发或工程建设服务的勘查投入,应该进入企业各自的产品或项目成本。就是说,商业性地勘工作费用应由使用地勘成果的企业进行支付。只有公益性性质的地质工作费用才由国家或地方财政埋单,并无偿提供社会服务。所以,公益性地质工作